红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2019

红河县人民检察

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与程序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业务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业务测试(财务技能、计算机操作)、面试、公示、聘用五个程序。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具有一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止);

(四)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五)能熟练运用 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四、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发放4000元/月(含五险)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05室)联系电话:0873-4621350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复印件。

4、说明: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业务测试

1、财务知识:内容为财务专业基础知识;

2、计算机技能:岗位需掌握文字录入、排版、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

(三)面试

根据业务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综合成绩=业务测试成绩(财务知识40%+计算机技能30%)+面试成绩(30%)

(四)公示

综合成绩最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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