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法院执结一起十余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蠡县法院执结一起十余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蠡县法院执结一起十余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

疫情无情人有情 十年积案终化解

近日,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一起十余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当受害人王某及其母亲听到执行局副局长甄向东通知领取案款的消息,二人激动不已,感慨道十年的陈案终于解决了,压在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已经落地,非常感谢甄局长,您办案我们放心,感谢您把十年的案子执行到位了!

让我们看一看发生了什么?

该案要追溯到2010年,监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王某各项损失共计5688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执行。当时监某在狱中服刑,经过查询,未发现监某名下财产,法院对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19年监某刑满释放,王某申请案件恢复执行。因监某出狱不久,没有收入来源,不具备偿还能力,经多次沟通协调,监某的叔叔表示愿意代偿3万元。新冠肺炎爆发,还有2万多元未执行到位。法院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找到监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多方调查走访得知,受害人王某经济困难,符合执行救助条件,对王某司法救助2万元。另一方面,监某的叔叔感动于执行法官的诚意,就剩余款款项愿意再次代监某偿还6880元,经多方努力之下该案成功执结。

蠡县法院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尽最大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终本不终止,抗疫执行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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