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法院 战疫执结“新官”不理“旧帐”系列案

吉林抚松法院 战疫执结“新官”不理“旧帐”系列案

“都三年了,本以为这钱拉倒了,感谢执行法官给要回来……”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春季执行攻坚行动中,顺利执结涉6起村民与村委会之间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6年3月,抚松县兴隆乡某村在村民换届选举工作中,为加快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决定以村委会的名义雇用本村村民李某、刘某等6人,从事换届工作中入户选民登记、发收选票、整理票箱、点票唱票等工作。当时双方约定每人日工钱为60元。当换届工作结束后,共累计欠李某等6人工钱7000余元。可是,新当选的村班子上任后,雇用这几个人的工钱却没了着落,村委会给出的答案是上一届班子所欠跟本届无关。

“这成啥事儿了,撂下自家的活去给村里忙伙那么多天,明明就是眼前的事儿,咋到了新官面前却成了旧帐呢?以后谁还敢和村里办事儿?……”三年来,所欠工钱迟迟要不回来,受雇村民李某等6人心里很郁闷。

在反复向村委会催要工钱无果的情况下,李某等6人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胜诉后村委会也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支付工资义务,于是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民生无小事。抚松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立即向现任村委会负责人告知了所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偿还义务及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执行法官经过释法明理,严谨细致的工作后,村委会负责人也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如实提供了村里财产线索。紧接着,执行法官又前往乡政府经管站进行核实,确定了可执行财产范围,并依法将属于该村账户上的钱款悉数划扣到位,及时发放到李某等6人手中,整个执行过程只用了不到半天时间。盼望已久的工钱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顺利拿到手,大伙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

一桩拖欠三年之久的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攻坚行动下得以圆满结执,不仅促进社会诚信,优化干群关系,同时也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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