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助力办案质效提升

2月27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启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依法对于洪区首例涉疫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肇某某进行了“面对面”讯问。3月5日,在于洪区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提审室,于洪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肇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助力办案质效提升

2020年初,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中国打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到来给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于洪区检察院按照“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依法从快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全面启用视频提审系统助力刑检部门开展远程案件办理工作。

该系统是于洪区检察院党组在2019年初积极响应上级院建设“三远一网”系统的部署,在于洪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投入专项资金,改造办案区建设的远程视频提审技术平台。

于洪区检察院作为省级科技强检示范院,在全市率先应用视频提审技术助力刑事检察工作,并已利用该系统成功办理了100余起案件,其中疫情开始以来共有32起刑事案件应用了远程视频提审,充分保障了疫情期间刑事案件的正常办理以及涉疫案件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此外,从节省往返看守所路程时间的角度,远程提审100次就能节省约200小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同时,为了保障在远程办案模式下各部门间的顺畅衔接,于洪区检察院还积极与于洪公安分局建立了涉疫案件快速响应、提前介入预警等工作机制;与区看守所会商畅通远程提讯衔接;与区司法局确定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保证远程认罪认罚在检察院顺利运行,为开展好远程视频提审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远程视频提审系统的广泛应用既贯彻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也落实了从快从严办理涉疫案件的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接触,降低传染风险,保障检察干警和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下一步,于洪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远程提审系统,及时高效办理案件,使远程提审办案进入常态化,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为全市打造刑事检察“沈阳品牌”贡献于洪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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