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人生中的某些階段,就註定了你要去做某些事情。
而如果你不去做的話,那往後就沒有機會再做了。
就比如小時候你喜歡玩玩具,你覺得長大了要買好多好多玩具才能開心。
可過了幾年,你突然發現,遙控汽車不能讓你開心,洋娃娃也不能讓你開心。
十八歲的時候喜歡一個人,他就是你的全部。
但是你要躲著老師,躲著家長。
你還很慫,也不敢告白,把喜歡偷偷藏在心裡。
可等你長大以後,你突然發現,到了不用躲著老師和家長的年紀,你又躲不過現實。
二十幾歲的你滿腔熱血,想對抗整個世界。
而如果你不去努力,很可能三十多歲的時候早就被生活捶得奄奄一息。
那不妨就多主動一些。
你想吃就去吃,想愛就去愛。
想買東西,如果錢包允許的話,那你就去買。
討厭一個人你就不去靠近,喜歡一個人你就多用點心。
反正事物都會變老,就像你十七八歲偷偷喜歡的那個人一樣。
等你過了那個年紀,有些感覺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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