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女童遭性侵,這個婦聯起了關鍵作用……

• 婦聯組織可以延伸到村居委會,具有完備的組織系統。從該案可以看出,婦聯組織在未來預防、發現女童遭受性侵的案件中,大有可為。希望總結該案在這方面的經驗,以使類似案件更早地被發現,犯罪分子受到打擊,女童受到有效保護。

•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除了發現難,還面臨立案難。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檢察機關能夠及早介入,引導偵查,在實踐中是非常好的做法。

• 專家建議立法應明確,針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應馬上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如果不成立就撤案,對公安機關不予追究責任。

发现女童遭性侵,这个妇联起了关键作用……

被告人鄭某金居住於福建省漳州市某縣,曾是被害人鄭某某(女,案發時年齡未滿11歲)的養父。2014年7月某夜,被告人鄭某金將被害人鄭某某叫到二樓隔層,並與之發生性關係,此後至2016年12月間,又多次侵害,直至被害人鄭某某懷孕。

該縣婦聯副主席朱某某在常規巡查過程中發現這個家庭的異常情況,向檢察機關通報,檢察機關監督立案並提級管轄。

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並提供救助。從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出發,縣人民檢察院還向被害人居住地村委會發出檢察建議,由該村委會作為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剝奪監護權之訴。

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8月23日判決剝奪被告人鄭某金對鄭某某的監護權,指定被害人居住地村委會作為監護人。此外,省人民檢察院特地為被害人申領到全省單筆最大金額的司法救助金10萬元。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縣婦聯工作人員積極發揮作用,作為合適成年人到場參與詢問,對被害人進行家訪,兩級人民檢察院與婦聯、民政、村委會主動協調解決被害人安置問題。

最終市人民檢察院對鄭某金涉嫌強姦罪提起公訴,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

針對本案典型意義,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專訪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

佟麗華告訴記者,婦聯幹部發現未成年人被性侵問題,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這是本案非常大的特點,也是非常好的現象。

婦聯組織可以延伸到村居委會,具有完備的組織系統。從該案可以看出,婦聯組織在未來預防、發現女童遭受性侵的案件中,大有可為。希望總結該案在這方面的經驗,以使類似案件更早地被發現,犯罪分子受到打擊,女童受到有效保護。

“針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個非常大的特點就是熟人作案。”

“我們做了幾次研究報告,統計發現,70%左右的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是熟人作案。由於是熟人作案,未成年人年齡小、自我保護能力弱,證據保存差,更導致這類案件難以進入司法程序。”

佟麗華告訴記者,有些時候這類案件發現都很難。熟人作案中最難發現的是發生在家庭的,父親、養父或者其他親屬對未成年人的性侵。

從制度角度,2013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以及反家庭暴力法,都提出了強制報告制度,未來需要進一步完善該制度。

佟麗華認為,醫生、老師等某些特定職業的人,發現孩子身上有傷、情緒異常等,應及時瞭解情況,在瞭解到孩子遭受性侵時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儘早被發現。

发现女童遭性侵,这个妇联起了关键作用……

該案中,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在佟麗華看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除了發現難,還面臨立案難。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檢察機關能夠及早介入,引導偵查,在實踐中是非常好的做法。

佟麗華進一步解釋,按照目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案時要有證明犯罪事實的基本證據,公安機關才會立刑事案件。但是,針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證據往往不紮實,尤其是熟人作案。

早在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工作,佟麗華就一直呼籲立法明確,針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應馬上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涉及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哪怕提供基本證據,責任也在司法機關而不能在孩子。

遺憾的是,那次法律修訂這個建議最終沒有被採納。當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再次修訂,除了佟麗華,也有專家關注和呼籲這個問題,大家希望這次法律修訂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佟麗華說,從根本上解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立案難要靠立法。

“孩子本來已經受到性侵,很多還是熟人性侵,那麼小的孩子怎麼知道什麼是證據,怎麼能讓他提供這證據那證據,這是太殘忍的過程。公安機關應該調查取證。”

在建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經報案即應刑事立案的同時,佟麗華強調,應當在具體操作中為公安機關解除後顧之憂。

有的公安機關會有顧慮,如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經報案就立為刑事案件,事後偵查發現犯罪不成立,會擔心立錯案,要承擔責任。因此,應當明確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後,犯罪成立的,按照犯罪打擊,如果不成立,就應當撤案。

佟麗華認為,凡是涉及監護人性侵未成年人的,在追究監護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一定要提起撤銷監護人資格訴訟。雖然撤銷監護人資格是最後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對於父親哪怕是父母共同性侵孩子的案件,只要罪名成立,一定要撤銷監護人資格。

1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全國婦聯下發《關於建立共同推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合作機制的通知》,明確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要構建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聯動機制。

各級婦聯組織發現婦女兒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權益被侵害等線索或涉檢來信來訪的,應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涉檢信訪材料移送同級檢察院。

受理的檢察院應當及時處置,快速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婦聯組織。

其中,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應當監督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實行“一站式”取證,保障有效懲治犯罪。

在佟麗華看來,婦聯組織和檢察機關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對當前法律框架下解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發現難、立案難問題,顯然具有重大意義。婦聯組織具有紮實的群眾基礎,在發現案件方面能夠發揮積極作用。檢察機關作為專業司法力量,對後續案件辦理,更有效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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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婦女報(ID:fnb198410)

作者/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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