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采取救助的一种救济方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还能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用“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近年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不断创新司法救助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为需要司法救助的受害人解决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生活困难,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信心。展现了检察机关“亲民、救民、为民、便民”的良好职业形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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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走进校园


今年4月14日下午,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军燕与控申部门员额检察官于凤丽驱车百余公里来到小丽家,将两大包衣物和一包防疫口罩交给小丽。董军燕说:“听说你要开学了,我们给你送些防疫口罩,你要做好自我保护……”一旁的于凤丽一边帮助小丽试穿拿来的衣服一边叮嘱道:“春天早晚温差大,感觉到冷你就多穿件衣服,疫情期间一定要注意预防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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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是该院2019年的司法救助对象。她是一起刑事案件受害者。这个不幸的女孩命运坎坷:1岁父母离异父亲失踪,11岁母亲因病去世……案件发生后她便辍学在家,并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接触。主办此案的是“未检办”负责人曲红玲和陈燕虹。为了让小丽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曲红玲发挥自己的“优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次对小丽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把小丽的生活困境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党组认为小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责成刑检、控申部门沟通协作,到小丽所在村镇及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开证明打报告,为小丽争取到了40000元司法救助款。与此同时,时任主管副检察长王德全又与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系,为小丽办理了转学、减免借读费、住宿费等相关事宜。到校报到那天,院领导派车让办案检察官去接送。在学校,办案检察官又忙前跑后地带着小丽见老师、看教室、办住宿……在整理床铺时,心细如丝的曲红玲发现小丽所带的褥子比较单薄,便跑到附近超市,从自己兜里掏出300多元给小丽买了一床厚暖的褥子、一双拖鞋,还买了钢笔、文具盒和其它学习、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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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并不意味着司法救助结束。办案检察官曲红玲至今依然与小丽和其所在的学校领导、老师保持着联系,一直关注着小丽的学习生活状况;控申部门则把司法救助款划拨到村委会代管,时常与村会计通电话,有计划地帮助小丽合理使用。


受害者小敏也是一个未成年人。1月10日下午,她的母亲代她提出申请,请求司法救助。接待她母亲的是控申部门办案人员于凤丽和夏姝婉。做完笔录已是下午4点多钟,工作急性子的于凤丽为了尽快摸清情况,立刻赶往小敏家 了解生活现状。发现其家室内狭小,家具破旧,小敏精神状态不好。几个环节的调查结束后,已是晚上6点。


随后几天,办案人今天去民政局,明天去交警部门……最终了解到:小敏生父生母离婚、生父交通肇事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罪犯也是未成年人且无赔偿能力……整理完小敏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又要填写报批司法救助的相关文书、形成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报告,撰写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整理装订卷宗等,这一切忙完就绪时正值新冠病毒初始和春节前夕!为了让小敏尽快获得司法赔偿,早日走出生活困境,承办人又与上级院请示汇报,在疫情防控之前赶到省检察院报送了司法救助审查报告。


疫情期间,于凤丽又几次与小敏进行电话和微信回访,了解其身心健康与生活状况,并鼓励她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好好学习、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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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于凤丽与夏姝婉又来到小敏所在学校,找到校长协商,希望小敏能重返校园。校长不仅当场同意,还表示会安排老师专门为她补课,同时也会考虑为其减免部分学费和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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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命案受害家庭送去司法温度


今年,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具体负责司法救助的控申部门提出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救助意识,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并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


3月末,控申部门负责人于波在与第一检察部的慕林娟摸查司法救助线索中了解到,王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被害者家庭挺符合重点救助条件,但被害人是岫岩的,不属本地人,咱能救助吗?通过案情了解到,被害人田某某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下有11岁儿子,其死后一家3口无经济来源……


田某某家庭是否符合命案受害家庭的重点救助条件?这需要到被害人田某某所在地——岫岩去走访调查。经询查,田某某所在的岫岩满族自治县牧牛镇牧北村距东港约四百多公里,还有一段盘山险道,交通十分不便,此时还正处在战疫期间……


检察长姜纬宇听完案情汇报后,认为司法救助不能受异地限制,此案系命案,属于司法救助工作重点。有困难我们也要办。为保护办案干警防疫安全,他拿起电话向岫岩了解了当地疫情,明确了出行办案的安全措施。


4月9日早上7点,办案检察官于波、于凤丽、辅警夏姝婉和司机刘玉杰提前上班驱车赶往岫岩。经过1个多小时高速公路疾驶、2个多小时的盘山、乡土道颠簸,安全到达牧牛镇公安派出所。通过派出所负责人和户籍民警调取被害人家庭人员情况证明后,便由“向导”引领,马不停蹄的奔往田某某所在当地村委会,调查核实田某某家庭生活状况,然后又驱车来到四里村民组的田某某家进行实地探访,又通过周边邻居进行了调查并作了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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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赶时间,办案人员一气呵成,中午连饭都没顾得上吃。田某某的老父亲深为感动,硬要留他们吃顿便饭,但被检察官们谢绝了。老人眼含热泪说:“你们大老远主动来找我们,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不管司法救助能不能办成,我都要作一面锦旗到东港市检察院去感谢你们。”


这天午饭,他们是下午三点半在路边一个小餐馆解决的。

用“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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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既体现了司法温度,又体现了社会发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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