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生豬產能,政策再加碼!貼息,農擔…金融資源大力度傾斜


碗裡有糧,鍋裡有肉,是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

為促進生豬穩產保供,滿足老百姓肉類消費需求,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支持做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支持做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基礎上,日前,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銀保監會再次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促進生豬穩產保供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聚焦金融支持,力圖通過多管齊下的金融政策,擴大政策覆蓋面,增加信貸投放,輸血生豬產業,讓生豬產能加快恢復。

受非洲豬瘟、環境整治等多重因素影響,去年以來,生豬供求失衡,豬肉價格持續走高。為穩定生豬生產,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一號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會議和文件,都對加快恢復生豬生產 ,做到保供穩價,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持續投放中央儲備肉、加大進口豬肉力度、支持更多大型生豬龍頭企業擴大養殖規模、堅決糾正無豬市和無豬縣、落實生豬養殖用地政策等一系列有力舉措作用下,今年2月,能繁母豬存欄環比增長1.7%,連續5個月環比增長,豬肉價格穩中趨降,政策積極效應正在不斷顯現。

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生豬及豬肉供給出現一些新情況。一方面,各地封路封村等抗疫措施,影響了生豬養殖戶飼料購進、圈舍加蓋、生豬出欄等產能恢復和資金回籠,繼續擴大養殖規模,面臨資金困難;另一方面,一些國家疫情形勢不斷惡化,也在影響我國豬肉的正常進口。在此情況下,立足國內,加快推動生豬產業發展,促進生豬穩產保供,就變得格外迫切。而要有效促進生豬生產,在當前疫情影響尚未徹底消除前,金融資源應向生豬產業適度傾斜。

從《通知》內容看,金融資源的傾斜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擴大臨時貸款貼息補助範圍。

在記者採訪金融支持生豬產業過程中,養殖戶普遍反映,自己養殖規模不大,只有幾百頭,根本享受不到臨時貸款貼息補助的優惠政策,擴大生豬養殖規模的積極性不高。此次《通知》明確,“將享受臨時貸款貼息補助政策的規模豬場條件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年出欄500頭以上。”這一政策將很多養殖大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都納入進來,不僅受益面更廣,也更有利於促進生豬產能的恢復。

畢竟,在我國發展生豬產業,既離不開養殖龍頭企業的帶動,此輪生豬補欄增養,類似新希望、牧原股份、溫氏股份等大型生豬養殖龍頭企業大筆投入新豬場建設,在生豬產能恢復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離不開大量養殖大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參與。這不僅因為,養殖大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小規模養殖,可以分散養殖風險,而且很多貧困人口的脫貧,基本上就是依賴生豬養殖。顯然,擴大補助覆蓋面,將起到一箭多雕,特別是能鞏固脫貧成果的作用。

其次是增強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作用。

各省農擔公司在為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提供信貸擔保服務、保證銀行貸款快速到位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生豬產業風險較大,像非洲豬瘟對一些養殖戶和養殖企業的打擊,有的堪稱毀滅性。對生豬產業的金融支持,如果不引入政策性擔保,純粹依靠銀行自身化解風險,不僅銀行積極性不高,信貸難以投放,而且即便放貸,速度也會非常慢、額度也非常小。引入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充分發揮省農擔的政策性功能,不僅可以將信貸支持範圍擴大到“符合擔保要求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和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讓更多養殖大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需求也能得到滿足,而且,由於《通知》明確要求,“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在堅持市場化運營和做好風險管控的基礎上,應儘量簡化擔保貸款程序,縮短辦理時間,保證貸款儘快到位”,因此,有了省農擔的參與,養豬大戶和企業獲得貸款的時間將會大大縮短,從而更有利於他們及時鎖定仔豬價格,補欄增養。

最後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金融支持生豬產業,金融機構最擔心的是不良貸款超出貸款考核指標。也正因為考核指標約束,一些金融機構在支持生豬產業發展上放不開手腳。此次《通知》明確,“提高生豬貸款風險容忍度,將生豬養殖貸款不良貸款率放寬至不高於涉農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指標的調整,不僅更符合生豬產業實際,也更容易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讓銀行將更多信貸資源向生豬產業傾斜。

除了考核指標調整外,《通知》中另一大亮點是抵質押品範圍的拓寬。眾所周知,養殖戶和養殖企業可用來抵質押的物品並不多。也正因為受制於抵質押品不足,很多養殖戶和養殖企業的融資需求根本無法滿足。即便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等可以作為抵押物,也只在幾個試點省份嘗試。而省農擔公司能參與擔保的貸款項目終究有限,因此如何拓寬抵質押品範圍,事關信貸支持生豬產業的力度能否真正有效放大。此次《通知》不僅明確,“支持銀行將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生豬活體納入可接受押品目錄” ,而且,“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抵押貸款試點範圍由遼寧省、河南省、廣東省、重慶市擴大到全國各省(區、市)”,力度非常大。雖然生豬活體抵押,需要當地具備生豬活體抵押登記、流轉等條件,但畢竟政策已經擴圍至全國,這無疑對生豬養殖戶和養殖企業緩解融資難是一大利好。

當然,生豬產業畢竟是個風險較大的產業,如何進行金融支持,確實需要創新試點。為此《通知》要求,“金融機構要加大養殖圈舍等抵質押擔保創新服務的先行先試,儘快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樣本”。如果真能很快探索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樣本,生豬產業的融資問題將會得到極大緩解。與此同時,《通知》也特別要求,“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支持生豬生產的先導作用,農業發展銀行在三年內要安排不少於500億元的信貸規模,重點用於支持包括生豬養殖在內的生豬全產業鏈發展和儲備調控體系建設,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農業銀行、郵儲銀行等國有銀行要在滿足大中規模豬場新建、改擴建及流動資金貸款需求上加大力度。”如果國有金融機構也能呼應政策要求,發力支持生豬產業,憑藉其巨大體量,生豬產能的恢復將會取得更顯著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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