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5個責任,應該怎樣排序?

今天讀書的時候,突然聯想到了N年前看的電視劇中的一句話,大意是這樣的:

“人一生有5個責任:為人子女的責任,為人父/母的責任,為人夫/妻的責任,自我價值實現的責任,創造更大社會價值的責任”。(電視劇名字記不得了)

苦惱,仔細的把5個責任盤點了一下,竟然沒有一個責任是做的好的。在很多年前,我就把這5個責任牢記於心,希望自己能夠時刻不忘為人的責任。可如今,為什麼結果會是這樣的?

簡單覆盤一下。當初我的想法是:由於性別,所受教育,成長環境等不同,每個人對5個責任的排序也會不同。與此同時,基於精力分配及效率最大化的原因,我個人當時把“自我價值實現的責任”排的比較靠前。總體的決定是,先排除掉了“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的責任”(這應該是有很大成就之後的事情),用最大的精力去完成“自我價值實現的責任”,同時簡單兼顧另外三個責任的實現。更簡單說法就是:用自我價值實現帶來的財富,去彌補另外三個責任。

汗!當初的想法,如今的我,還是不能判斷是對是錯,是偏執嗎?如果沒有錯,現狀卻很不堪,成就沒有,財富也就沒有,另外3個基本責任更是完成的很差勁,時間過去了,很多東西很難去彌補。如果錯了,但我個人卻很難完成思想上的改變,從始至終都把個人價值實現排的比較高,是自私嗎?還是偏執了呢?

以前的事,可以用都過去了來結束,那麼以後呢?“責任“二字很重,這是人的根本。改天再慢慢修改補充吧。孩子鬧了!

加油吧,責任。

人生的5個責任,應該怎樣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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