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法院首次制发环资刑事案件表格式裁判文书

近日,荔波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环资类刑事案件时首次制发表格式裁判文书。

荔波县法院首次制发环资刑事案件表格式裁判文书

荔波县法院审理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某某犯滥伐林木罪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该刑事判决书系 荔波县法院在审理环资类案件中首次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

该类表格式文书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案件,有助于提高裁判文书撰写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

荔波县法院自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通过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充分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方法,根据个案实际适用替代性刑罚处罚措施,开展“百场庭审进村寨”活动将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与法制宣传有效结合,不断提升环资案件审判质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的宜居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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