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這樣打,想收不到賬都難

經常有朋友諮詢,借條該怎麼打?

其實借條打得不好,不但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甚至連本金都拿不回來。那麼該如何打借條呢?

首先肯定需要了解借條的幾個要素,借款人、出借人、本金、利息、違約金、還款日期、擔保方式(保證、抵押或質押)、借條出具日期、違約導致起訴損失的承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借條這樣打,想收不到賬都難


現在根據上述要素,歸納注意點如下:

一、主體

借條的主體就是借款人、出借人,一定要注意核實借款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防止借款人偽造、冒用他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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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金額

1、本金,借款的本金一定要註明出具方式,即是以現金形式交付給借款人,還是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給借款人;

2、利息、違約金,利息及違約金可以任選一個或兩個,但不得超過年利率36%;

三、債務履行期限

借條可以約定還款日期,也可以不約定。但是約定了還款日期的借條,訴訟時效自約定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情形另行考慮)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在合理的時間內,出借人可隨時向借款人主張,最長不得超過20年。

四、擔保方式

1、保證,讓借款人找具有償還能力的人作為保證人,可以降低風險;

2、抵押或質押,以特定財產,設定該財產作為借款的擔保物,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可以就擔保物取得優先受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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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期

借條出具的日期,一定要讓借款人如實書寫;

六、違約導致起訴費用的承擔

出借人可與借款人約定,如到期不還款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文印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以此降低自己維權成本;

七、送達地址的約定

訴訟中,很多民間借貸案件都無法送達到借款人,只能進行公告送達,如果在借條中明確借款人確定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在法院訴訟中可以直接向約定的地址送達,即使無人簽收,也視為送達。

是不是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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