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街頭砍人案事件的看法

本人看了事發的兩段視頻,我覺得這社會哥是非常的囂張跋扈,可惡至極。白衣哥雖然是一名電工但是他面對無賴的社會哥沒有退縮,而將其反殺雖讓人敬佩,但是我覺得白衣哥也會有法律的責任。

崑山街頭砍人案事件的看法

《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崑山街頭砍人案事件的看法

很多人以為根據這個法條防衛以上行為時殺人就構成無限防衛,不算犯罪,忽略了這條法律規定關鍵的字眼“正在進行”,無論是一般防衛還是無限防衛,都必須滿足一個時間條件就是“正在發生”。什麼是“正在發生”?拿著刀砍,拿著槍對著,等等行為。

此視頻中的白衣哥搶到刀後對社會哥肚子上兩刀,社會哥倒地後白衣哥砍了一刀,社會哥爬起捂著肚子逃跑時,社會哥對白衣哥的不法侵害已經終止,再繼續追砍已經構成防衛不適時,不滿足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有人說社會男不是逃跑而是去車裡拿其它兇器,對!在此視頻中社會哥跑向汽車並不能直接判斷是逃跑還是去拿其它兇器。所以這就要看法律規定的時間條件的另一含義,不法侵害是否真實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推測的,此時對方的不法侵害已經結束,想象社會哥跑向汽車是要拿兇器反擊,事實上這是假象防衛,事實並沒有發生,法律並不予以保護。

社會哥跑向汽車時不能斷定是去拿其它兇器還是逃跑,那麼在之後社會哥在車邊被砍後跑向車後草坪的動作應該可以認為確實是在逃跑了。而白衣哥還追上去砍就應該是故意傷害了。可憐了白衣哥。

崑山街頭砍人案事件的看法

崑山街頭砍人案事件的看法

我認為中國的法律有很多不足之處,我也不喜歡這樣,但現實就是如此,如果按照法律來說,應該要根據社會哥的致命傷來判定白衣哥應該要負的責任,我想如果致命傷是第一刀肚子上的,那應該是正當防衛,如果致命傷是其它部位或是失血過多,那麼白衣哥就可能會是防衛過當或是故意傷害了。白衣哥最後的追砍行為屬於防衛的不適時,從情感上來講,我還是覺得社會男死不足惜,白衣哥可憐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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