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不是隨便蓋的

發票章不是隨便蓋的

發票章,顧名思義,是蓋在發票上的,而且僅限於發票。
它的使用請注意以下幾點:
1、發票章從哪來?

一般來說到稅務機關辦稅登記後,稅局會開具一個雕刻發票專用章的證明材料,指定到具有公安機關備案的雕刻店刻制。當然,具體的還需要詢問當地的稅務局。

2、發票章要與時俱進。

一是指,單位名稱變更,發票章也要隨之變更;二是指,要用最新版的發票專用章,樣式如下(2012年1月1日必須啟用):

發票章不是隨便蓋的

3、發票章蓋在哪裡?

蓋在發票上印有“蓋章”字樣的地方或旁邊,一般在右下方(備註欄),不能遮住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稱、金額等。

4、發票章的印色為紅色,不是藍色。

5、發票章由誰保管?

發票章歸財務部門的開票員保管。

6、發票章丟失怎麼辦?

首先,向稅收專管員報案,不要猶豫;根據情況,也可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然後,登報作廢;最後,再按程序補刻發票章。

6、發票章不具有替代性。

不能用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法人章代替發票章。如果改錯,發票應作廢或衝紅。

7、發票章具有唯一性。

發票上有且只需有發票章即可,如若多蓋了公章或其他什麼章,此張發票作廢。

8、發票章有補蓋的機會。

發票章加蓋不清晰,僅限於不清晰,補蓋的印章不能跟原來蓋的章重疊,也不能遮擋發票上的其他內容。但是財務人員還是要儘量避免補蓋印章、儘量避免接收補蓋印章的發票,以免給自己和單位惹不必要的麻煩。

9、發票章無需蓋在記賬聯上,蓋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即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加蓋發票聯,抵扣聯和報稅聯不需要加蓋。

10、代開的專用發票,需要加蓋收款方的發票章,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可以免了;代開普通發票恰恰相反:需要加蓋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而不用蓋收款方的發票章。

11、電子發票不需要多此一舉加蓋發票章了。

電子發票由開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發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章。

12、發票章加蓋要求。

清晰完整、一錘定音。

發票章不是隨便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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