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上山砍幾根柴
也會違法?
![上饒一男子上山砍柴下山就被抓,看看他幹了啥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近日
鉛山縣葛仙山森林派出所
辦理了一起
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
葛仙山鎮林某旺
於2020年2月在中洲村許家山場砍柴
砍伐了八棵野生香樟
用板車運回家準備當柴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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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仙山森林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後
立即開展偵查
犯罪嫌疑人林某旺在辦案民警的耐心教育引導下,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於4月14日主動向森林公安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自己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證,擅自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犯罪事實。
經上饒司法鑑定中心鑑定
被林某旺採伐的樹種為樟樹
數量為八株
森林公安依法
對林某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
違反國家規定, 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行為“情節嚴重”:
一、非法採伐珍貴樹木二株以上或者毀壞珍貴樹木致使珍貴樹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採伐珍貴樹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為首組織、策劃、指揮非法採伐或者毀壞珍貴樹木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森林公安民警溫馨提示: 野生樟樹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未經林業部門審批,不得私自採伐的,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不僅破壞生態環境,更是觸犯刑法切記!切記!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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