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隨便選擇一個人結婚,更不要隨意選擇離婚

昨日遇到一個當事人請我代書離婚協議,但是他倆對孩子撫養、房產、車及債權、債務分割等財產問題都還沒有協商好,於是乎我又從婚姻法律、司法解釋及司法實踐上向雙方進行講解,但雙方仍然在財產分割上存在很大爭議,此時女方一一向我道出“苦水”,而男方也說出了自己的無奈,但經我總結,不外乎兩個方面的離婚原因:一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生活習慣、性格與自己的配偶發生衝突,二是生活上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婚姻法上有一個詞叫“感情破裂”,為何結婚前及結婚時夫妻兩人那麼好的感情,會一步步走向感情破裂呢?夫妻兩人有沒有關注到這個變化過程呢?所以說,離婚都是夫妻兩人各自一手促成的。

婚姻中的一方,或許會傾述自己為家庭如何付出,而另一方又如何不堪,但是,你付出再多,也不是你可以驕橫無理吵、罵對方的理由,也不是你可以不顧對方感受和自尊,可以嘮叨對方不是的藉口;而另一方,也要注意檢討、審視自己的言行,是否做了傷害家庭、傷害配偶感情的事情?

兩個人離婚,最不值得的是為了外人而離婚,而這個外人卻往往是配偶一方的父母,最愚蠢和不明智的做法是地球人都看出並且知道你是無理地偏袒自己的父母,而你卻認為你是孝子,你卻認為你是在為你父母親好!你這種行為叫愚孝!這叫慫恿,這叫縱容這些外人促進你們夫妻感情惡化。每每遇到這樣的當事人,我真想破口大罵其愚蠢、蠢得跟豬沒什麼分別了!而這樣的事情,十對夫妻幾乎有九對半都存在這樣的現象,只有你敢捫心自問自己在處理配偶與自己父母關係時,是不是真正做到了對事不對人?如果自己的父母有問題,自己能做到私下裡給自己的父母指出不足,並做深入地溝通的時候,這樣你才能稱得上是明知的人。你的偏袒、你的愚孝已經在破壞你的婚姻關係了,已經令你的配偶忍無可忍了,而你還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是好兒女!殊不知,你正將你的婚姻推向死亡的深淵,而你的父母就是幫兇!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五種離婚的法定理由,也就是隻要另一方具備這些情形,即便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也可作出判決離婚的裁判,因為這是底線,夫妻感情破裂到如此,已毫無挽救的必要了!法律是社會的底線,需要法律才能解決的問題,往往是已經無可挽救,突破心理承受底線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發生的大大小小的法律問題,其實都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關鍵是有沒有一種對法律敬畏的心?在婚姻關係中,夫妻雙方有沒有一顆對夫妻感情破裂的防微杜漸的心?你做的每一件傷害夫妻感情的你認為的小事,都將累積成為導致你們離婚的因素或理由之一,離婚只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婚姻法規定的那五種離婚的法定理由,其實都是夫妻感情逐漸惡化的最終形態而已。即便是你認為導致離婚不是你的錯,你為家庭完全是付出,那麼,也是你的言、行助長了另一方的惡習,你錯在沒有調教好你的配偶,你慣壞了你的配偶!

離婚,是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存在,而這種因素,直接的因素是配偶一方的惡習,間接的因素是你自己的愚蠢,你的“好”與“善”助長了對方的惡習,或是沒有將對方的惡習調教過來。

以上,討論的是生活中絕大多數離婚男女的離婚原因,但仍有個別情況下,一方一直在全力預防夫妻感情破裂,全力挽救婚姻,但另一方肆無忌憚、毫無悔改之意地做出踐踏婚姻的行為,無論如何都無法有效溝通,對於這種愚蠢到極點的堪稱人間極品的人來說,你所能做的就是“適時放下”!

經過我的耐心勸導,對男、女雙方都進行批評教育後,兩個人似有感悟,心情平和下來,最終雖然我沒有收到代書費,也沒有收到諮詢費,但勸和了一對夫妻,小有成就感!臨別時,我對兩夫妻說:離婚不是解決家庭矛盾的有效的辦法,也不是唯一的辦法,無論是你的問題或是你父母的問題,如果不調整,你再組建家庭時,仍然會暴發同樣的矛盾,到時候你是不是還是選擇離婚呢?所以,擺在你們面前的明顯的問題不解決,離婚,對你來說,只是從一個坑跳到另外一個坑或是懸崖而已!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離婚往往是自己一直“作”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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