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父亲诈骗又遗弃于心何忍

“回来吧,接回你的孩子,让他和你一样在家庭的温暖中健康成长。”

“爸爸,你不喜欢我么,为什么从我出生起就不常见到你?我没在你的怀里哭过笑过,你没看到我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难道你不想我么?”

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位即将而立之年的年轻父亲忍心让出生不久的孩子远离自己的怀抱,且长达两年之久不曾看望过自己的孩子,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2017年5月3日,被告人金某某与女友非婚生子金财富(化名)出生,孩子出生后,金某某雇佣被害人高某某作为月嫂进行护理看护工作。2017年6月期间,金某某谎称认识龙井市某领导,可以将月嫂高某某的女儿、女婿办理到龙井市交警大队从事辅警工作。金财富满月后,金某某与高某某协商将孩子交由高某某带回汪清县家中抚养,每月支付费用。高某某带领金财富回到汪清家中后,金某某提出为高某某亲属办理工作需要交纳报名费和送礼,高某某通过女婿分别于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日使用微信转给金某某3000元、5000元,于2017年7月16日银行汇款转给金某某5000元,共计1.3万元。后高某某多次询问工作办理情况,金某某反复推脱后逃匿。高某某在无法与金某某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将孩子金财富于2017年8月25日送至社会福利院。至2019年10月28日,金某某被抓获为止,始终未联系过孩子金财富。

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金某某家属已代其退赔被害人高某某经济损失13000元,且孩子金财富在案件审理前已被接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金某某对年幼子女,负有扶养 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被告人金某某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金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综上,根据被告人金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法律小贴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此,敦化市人民法院提醒您勿被金钱冲昏头脑,骗取他人财物,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更不要成为只认金钱不认亲情的人,孩子成长路上父母的陪伴更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愿这个世界没有欺骗,愿这个世界上的孩子们都能在父母的关爱陪伴下健康成长,感受这世间的阳光和美好。

(敦化市人民法院 王鸿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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