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制定出台生物医药创新政策十条

把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支柱产业

本报讯(记者 冯海波)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卫健委、医保局、金融办、中医药局和药监局9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共十条,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在创新布局、平台建设、技术供给、企业培育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力争把我省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支柱产业。

政策既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临床试验激励、上市应用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又注重环境营造,提出强化科技伦理和生物安全管理、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导向。与此同时,结合新发传染病防控需要,政策特别提出要加快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研实验平台,加大检测诊断、生物疫苗、抗病毒创新药等研发力度。

省科技厅副厅长龚国平表示,生物医药创新十条政策,是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生物医药强省的具体行动,主要体现为“五个突出”。一方面,突出高端科研实验平台建设。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安全创新研究院、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加强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省实验室建设,争取成为国家生命健康领域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赋予国家临床医学中心省级科研项目自主立项权。省科技厅在最近的第四批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项目中,把钟南山院士牵头的“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22个自主立项项目直接列为省级科研项目,把徐涛院士领衔的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的11个自主立项的项目直接列为省级科研项目。

同时,突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供给,突出创新资源的集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需要,加大检测诊断、生物疫苗、抗病毒创新药等研发力度,从生物技术源头创新、药品与器械研发、生命科学与信息技术融合、“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个层面构建核心技术供给体系,组织实施生物技术安全、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和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等专项计划。积极对接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广东布局,支持国家的大院大所来粤设立研究院,鼓励世界五百强的药企来粤设立研发总部。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学科建设,强化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的保障,以深圳、广州为核心,打造广深港、广珠澳生物医药科技创新集聚区。

政策措施也突出培育发展产业特色园区和骨干企业。力争到2022年,培育建设4个左右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园区,重点推进广州国际生物岛、深圳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珠海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等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园区的建设,培育发展研发投入超5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1家,超10亿元的企业10家,超亿元的企业100家。

此外,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的相关政策,从生物制品材料通关、药品医疗器械流动等方面打通粤港澳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路径,建立健全产品研发和临床研究的激励机制,对药品医疗器械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给予奖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定点使用、采购制度等,促进医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实行科技伦理承诺制,强化科技伦理和生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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