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商标不应也不能抢注

看到了“李文亮”商标被一公司抢注的消息,第一感觉是不舒服,消息评论自然都是鄙视。


“李文亮”商标不应也不能抢注


对于商标注册,按照法律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抢注的公司已经申请撤回,而我想说即使不撤回,商标局在实质审查的情况下,该商标申请也不会被通过。

“李文亮”商标不应也不能抢注


法律是获得权利保护权利的武器,但绝不是没有原则和底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应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尊重社会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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