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渣男变身“高富帅” 骗财骗色落法网


【以案说法】渣男变身“高富帅” 骗财骗色落法网

(通讯员 炊红莉)现实生活中的无业游民,摇身一变成了网络世界里“高富帅”,“钻石王老五”李某已经离婚,还带着一个孩子,靠刷自己及女友的信用卡度日。为了骗取女性的信任,李某标榜自己单身、有车有房有工作且有多处工程。其通过快手软件迅速结交三名女性并与她们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进而骗财又骗色。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18年,一次“微信顺风车”的机会,李某开着女友的车拉乘被害人孙某(女)前往榆林办事,二人认识后相互添加微信,经过数月相处成为男女朋友并姘居。2019年2月、6月,李某又通过快手软件网上直播,相继认识了子长县的被害人白某(女)、延长县的被害人石某(女),并与二人以谈对象相处。在与三名被害人相处期间,李某谎称其为延长石油某输油站副站长、副科级,名下有车有房且未婚等虚假信息,取得三名被害人的信任后,编造工地资金周转、修铲车、开公司、车辆肇事、受伤住院、父亲去世等各种虚假借口多次骗取三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15000余元。李某还在孙某的手机上下载“洋钱罐”贷款软件,以孙某的名义贷款3000元,且乘孙某不备盗取其价值17000余元钻戒一枚。事后经三名被害人多次索要钱款,李某分文未还且将被害人手机、微信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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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本案中,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虚假理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失去联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在被害人家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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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建言

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骗子都会无处不在,他们运用各种伪装、各种伎俩骗你没商量。交友一定要设防,慎之又慎,切忌轻信。交往中,当涉及钱财问题时,一定要多留心眼,与身边亲友多沟通、多了解、听取意见和忠告,明辨真伪,切不可被谎言、假象蒙蔽,落入骗子的圈套。当意识到被骗时,务必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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