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功涉嫌受賄罪被依法決定逮捕

2011年至2018年期間,程建功利用擔任南召縣公安局局長、鄧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鄧州市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承包工程項目、上掛汽車號牌、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涉嫌受賄罪被依法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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