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捐贈了遺體,卻無法讓自己的骨灰回家

2016年,四川宜賓筠連縣鎮舟鎮雲嶺村村民楊家珊,在抗擊白血病十年之後不幸病逝。

家境貧困的楊家珊生前抗擊病魔時曾受到大量社會愛心人士的資助,為回報社會,她決定捐贈自己的遺體用於醫療事業的科學研究。

經當地紅十字會聯繫,成都醫學院接收使用了其遺體用於教學。

老父親楊正貴對記者說,3年前捐獻時,曾有人當面向他承諾“用完了給你送回家來。”然後接走了女兒的遺體。

獨居深山的老父親在家裡等了很久很久,也沒見女兒回來,思念之下,在2019年4月幾經週轉聯繫到了成都醫學院,打聽女兒遺體的下落。

她捐贈了遺體,卻無法讓自己的骨灰回家

成都醫學院告訴他,楊家珊的遺體在為醫療事業做出貢獻後,已於2018年火化,骨灰暫存於成都醫學院,楊父可以自行來領取骨灰。

楊家地處深山,楊正貴家貧年邁,自取骨灰困難重重,他請求成都醫學院代為送還骨灰。

但成都醫學院的答覆是:

作為“教學科研機構,不具備將骨灰送回筠連老家的能力”“如果家屬不能及時領取,醫學院可以臨時保管”

楊家實在是太貧寒了,楊父也實在是太老了,這件事就耽擱了下來,直到被媒體曝光後,引來了全國網友滔天的憤怒。

當初你們是怎麼有能力把楊家珊的遺體接出來的呀,現在居然連送回骨灰的能力都沒有了?

對於捐獻者包接不包送,這麼雙標,你們的良心不會痛麼?

遺體捐獻者為了人類醫學事業的進步,為了普通人的生命健康,犧牲掉自己所有的一切,卻換來這個待遇,這能不讓人寒心麼?

在中國,每一個醫學院的學生,都需要學習人體解剖課,尤其是立志於從事外科手術的醫學生,解剖課的成績必須非常好。

如果學習解剖課不認真,將來在病人身上劃錯一刀,那是要出人命的。

所以,醫學院對教學用遺體的需求非常大,因為每個遺體只能被供應教學一年所需,然後就只能被火化。

在醫學院,教師和學生都會堅決避免諸如“遺體”和“屍體”之類的詞彙,他們會統一稱之為“大體老師”,在正式解剖之前,要先鞠躬九次。

這些無語良師用自己的身體為這些醫學菜鳥打下了堅實的專業基礎,書本上講的再透徹,也不如實際上手操作一次更加清楚明瞭。

沒有這些遺體捐贈志願者,我國的醫學事業,將受到致命的影響。

按國際慣例,應該是4個醫學生共用一個遺體進行解剖。

但是在我國,遺體捐贈數量嚴重不足,這個要求根本滿足不了。

舉幾個知名醫科大學做例子,廣州中醫藥大學解剖課上大致是20-25人共用一具遺體上課;廣州醫學院則是15-20人共用一具遺體上課;暨南大學醫學院是10人左右共用一具遺體,均遠遠低於國際標準。

為何遺體捐贈數量如此之少?除了觀念落後之外,遺體捐贈現狀的種種弊端,也是很大的原因所在。

早在2016年上海兩會期間,上海市政協委員於晨就在提案中轉述了一位遺體捐獻者親人的遭遇:

捐獻者遺體火化後,其骨灰只是用一般的布袋簡單裹裝,沒有骨灰盒或小壇,致使當事人親屬在領會骨灰的歸途,手捧布袋,一路滲撒,車上、路上和手上均沾骨灰,親人目睹,無不悲從此來。

一名遺體自願捐獻者的兒子經歷了上述境況,十分心酸地感嘆:

“早知他們連個裝骨灰的小罐都不給,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同意我爸的遺體捐獻的!”

於晨認為,現行條例缺失某些環節的具體規定,如接收遺體後應在何種條件下保存,遺體骨灰應用何類無滲漏器皿裝置等。

而在新修正的條例中,也並沒有規定受捐醫學院一定要送還骨灰,所以又導致了這次楊家珊事件的發生。

我國的遺體慈善捐贈事業剛剛起步,各種條例有所疏漏在所難免,但是不管是2016年的骨灰撒漏事件,還是2019年的楊家珊骨灰無法送還事件,都指出了一個無法忽視的現象:

現行慈善捐贈的工作人員,沒有從心底尊重遺體捐贈者,按章辦事,規定裡沒有的任務一點都不願意做。

這不是為人民服務,這是為形式主義服務,甚至是在遺體捐贈這樣的慈善事業中,也是如此。

捐贈遺體時受捐單位親力親為,直抵家門。等用完了之後遺體之後突然連一盒骨灰都沒能力送回了,居然還要家屬自取骨灰。

倘若連這樣莫大的善心都得不到足夠的尊重和保護,以後誰還願意無私的捐贈。

願意進行遺體捐贈的人,通常不求名,更不求利,他們只求尊重和認可,必要的儀式和崇高的敬意,這不是應該,而是必須。

哪怕規章制度沒有要求你這麼做,你也必須這麼做,這是慈善從業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和素養。

彼此之間多一點愛,世界會變得更美好,對大體老師的尊重,應該是發自心底的,而不是在行政力量和媒體的干涉下進行。

大體老師無私的遺體捐獻行為,為我們培養了足夠的合格醫生,我們還活著的每一個人,都因此受益。

而他們要的,僅僅是把自己的骨灰送回家而已。

願每一位大體老師,都能得到足夠的尊重。

願每一位大體老師的家屬,都會為他們的捐贈行為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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