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的港澳台居民社保没买够怎么办?

上期,小编和大家一起分享了在我市就业营商居住就读的港澳台居民与我市市民执行同等社会保险政策、依法享受同等社保待遇。后台不少网民留言,咨询如果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社保还没买够,应该怎样处理?还能领取社保待遇吗?其实,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港澳台居民在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达政策规定可顺延缴费。

在我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且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在我省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顺延缴费至满15年。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在我省,可在我省最后参保地顺延缴费。另外,《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最后参保地在我省,但在我省累计缴费年限不是最长的,可自愿在我省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曾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二档)的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即可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也可逐月在养老金账户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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