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隆回县房产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table> <tbody> 信息索引号:430524071-2019082015042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隆回县房产局内容分类: 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8-20公开日期: 2019-08-20 责任股室: 办公室审核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内容描述: 2018年隆回县房产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tbody>/<table>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机构概况

隆回县房产局设有办公室、财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市场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法规股、信息股8个内设机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白蚁防治所、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3个二级机构。编制人数为21人,实际人数46人,其中在职35人,离退休11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产业规章制度;管理全县的房产工作。

2.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资金监管。

3.参与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4.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征收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征收纠纷,依法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白蚁防治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事务工作的管理。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体支出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629.59万元,主要是维持本系统正常运转的各项经常性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3.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90.2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9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13147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9.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2.89万元。

3、公务用车费6.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隆回房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新系统。该系统自2018年元月运行以来,至2018年11月30日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8个,预售住宅6222套,预售面积90.58万㎡(905852.4㎡)。合同备案5802套,其中住宅5477套,非住宅325套,备案面积为73.61万㎡(736195.02㎡),交易金额35.59亿元;销售均价4532元/平方米,与2017网签备案量同比增长55.6%,成交面积增长57.3%,价格上涨12.7%。实现全县新建商品房全部入网销售。三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更加透明、公平、公正。2018年度纳入监管的资金达11.8亿余元,拨付使用9.2亿余元。新系统运行以来使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更加透明、公平、公正,达到了共同监管的目的。四是按照“信息共享、单位联审、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原则,完成了系统间的对接。实行房产、税务、国土、银行、开发商等相关单位的房地产税收、商品房预售资金、物业维修资金联网审核收缴,将为防范我县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2.棚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8年,我县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4908户,其中改扩翻建项目8个3252户,货币化安置项目4个1656户,因政策调整,为减轻地方债务压力,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加大建制镇棚户区改造力度,调整改扩翻建项目1504户。2018年度我县累计争取中央和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4850万元,其中棚改专项债券13000万元,棚改和租赁补贴专项补助11837万元,棚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5971万元,公租房及基础设施配套资金3997万元。为我县城镇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对11个重点建制镇的小城建设起到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建制镇城市品位。我县2018年累计申请无房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483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本系统固定资产损毁严重,可能造成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内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局根据省、市、县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要求,制订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本系统年初预算,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切实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理财透明度。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符合本系统实际的内控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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