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權威發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文章決定逮捕

【雲檢•權威發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文章決定逮捕

  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保留正處級待遇幹部,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長、州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劉文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非法持有、私藏彈藥一案,由大理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對劉文章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