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上去就喜歡的衣服,之後再看到的都沒法再入眼,第一眼看上去就喜歡的人, 也沒辦法退而求其次的將就,也許,這就是我們努力的意義。
曾經大學時與同學去逛街,一眼就看上一件大紅色妮子,看了下價格,是我大半月的生活費,穿上身上越看越喜歡,猶猶豫豫的,還是拉著同學走了。
之後在逛別的點,注意力全放在尋找紅色妮子了,只是有相似的都不如那件,逛了半天,沒看到合適的。最後狠了狠心,還是返回那家店買下了那家衣服。
我當時給自己下的決心就是,可能以後再碰不見這麼喜歡的喜歡了,就當給自己一個禮物吧,吃土就吃土。
第一眼看上去喜歡的人,之後你會忍不住在人群中尋找像他一樣的笑容,像他一樣的身影,像他一樣的性格,可是都不是他。
得不到一件衣服,我都無法強迫自己去退而求其次,更何況是人,你強迫自己去將就一個人,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更是噁心別人。
我會永遠熱枕,永遠熱淚盈眶,永遠天真執著,得不到的都釋懷,但不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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