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繳納“入股費”
就能獲得大筆“民族資產”
70歲老漢謊稱
“民族資產解凍”行騙1300多萬元
連江竟有100多人上當
近日,連江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據瞭解
2007年至2019年間,陳某某、林某某、梁某某等人在福建漳浦設下總部,虛構有一批遺留的“民族資產”被凍結在海外,民眾只要交納一定數額的資金入股,待資產解凍以後就能獲得可觀的回報。
以此為騙局,陳某某、林某某、梁某某等人在全國多地大肆行騙。
繳納入股費,就能有可觀回報?
這些容易被大眾識破的騙術
投資者們卻深信不疑,包括湯某某自己
湯某某原本也是“民族資產解凍”騙局的一名受害人,但他被洗腦以後,被總部的林某某等人安排在連江作為片區負責人。
湯某某召集鄭某甲、鄭某乙,在連江宣傳“民族資產解凍事業”。
期間,湯某某等人從100多名受害者身上吸收資金1340多萬元。湯某某等人將這些錢款大部分轉給了總部的林某某,部分用於三人的活動費用。
連江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湯某某、鄭某甲、鄭某乙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到案後湯某某、鄭某甲、鄭某乙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綜合考慮,連江法院一審作出如上判決。被告人湯某某、鄭某甲、鄭某乙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福州中院於3月4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裁定。
“投資者享受養老待遇”
“可以幫投資者的子女安排工作”
“後期可以分配房子”
看似無腦
但“民族資產解凍類”這種老套路詐騙
卻屢屢得逞,究竟是何原因?
“民族資產解凍”是個坑
所謂“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是指不法分子以有“民族資產”需要解凍,參與者需交納一定金額的“啟動費”便可獲得鉅額報酬為名實施詐騙。
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犯罪由來已久,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藉助高效便捷的現代通信和金融工具,“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加速向網絡發展,犯罪花樣不斷翻新,犯罪手段不斷升級,蔓延速度極快 。
犯罪分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製作虛假證件,犯罪花樣不斷翻新、手段升級,以“精準扶貧”“慈善幫扶”“軍民融合”等名義,藉助微信群、QQ群發展下線,採取非接觸式的手段做宣傳推廣,引誘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加入各類所謂慈善、扶貧、投資、養老等“基金會”和“項目”,通過微信、支付寶、網銀等方式收單、轉移贓款。
很多群眾信以為真,對幕後組織操縱者的指示、要求俯首帖耳、言聽計從,有的還幫著建微信群、拉人頭,淪為詐騙犯罪分子的工具。
此類案件雖然單個人被騙金額不大,但涉及人數多,涉案總金額大,往往達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群眾財產權益遭到嚴重侵害,而且很多受騙群眾拿不到預期的回報還沒有意識到自己被騙。
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
天上也不會無緣無故掉餡餅
法官提醒
我國沒有任何民族資產解凍類項目和相關組織,凡是涉及民族資產解凍的慈善、扶貧、投資、養老等項目全都是詐騙行為,應立即報案。
按照法律規定,轉發、鼓動、宣傳民族資產解凍類相關信息,或組建相關微信群、招募會員、收取費用、非法聚集的,均涉嫌違法犯罪。
廣大群眾要擦亮眼睛,切勿相信所謂的“高回報”“高收益”投資,理性投資,取之有道,做一個“謹慎”的人。
我就知道你在看
閱讀更多 福州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