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的權力有多大,可以“任人唯親”嗎?

在之前文章中,小編說過受到美國憲法“三權分立”的限制,美國總統看上去很威風,實際上,也就相當於“行政辦公主任”的位置。

對於大多數上過高中的中國人來說,“三權分立”這個詞並不陌生,代表著司法、立法、行政的各自獨立。美國總統看似代表著美國形象,其實也只是擁有著行政這部分的權利,但凡涉及重大決議,都必須遞交美國國會(參議院,眾議院)通過之後,才能執行。絕非想象中的“一言九鼎”,當然喜歡在網絡上“放空炮”的特朗普除外。


美國總統的權力有多大,可以“任人唯親”嗎?


對於特朗普,美國人其實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樣,恨之入骨。相反,還認為他是個“可憐的傢伙”。因為作為“行政辦公主任”,他即使是在行政機構的職權範圍內,也依然處處受到監督和限制,常常四處碰壁。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特朗普剛剛上臺,準備大幹一番的時候。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搭建自己的行政班子,任命各個部門領導人,是他的主要權力之一。大多數認為,到這個時候,怎麼說也應該分封有功之臣,給那些出了力氣的人弄個局長,科長什麼的。然而在美國,事情沒那麼簡單。

美國總統的權力有多大,可以“任人唯親”嗎?

當特朗普提出候選領導人的時候,他必須送交國會批准,國會在批准之前,會由專人對這些候選人嚴格審查。以防總統以權謀私。如果存在意見嚴重分歧,國會就會要求舉行聽證會。對提名人產生不同意見的雙方,都會提供證人到聽證會作證。而被審查的提名人也必須出席作證,回答各種詢問,不論這些問題是多麼令人難堪,都必須正面回答,作為最後裁決的依據。

美國總統的權力有多大,可以“任人唯親”嗎?

感謝媒體的發達,在美國,國會聽證會都必須作電視轉播的。接受全體美國人的監督。最後的結果由國會審查委員會的成員投票決定。但是,不論判定的問題有多麼嚴重,這個判定隻影響到提名被否

定,與司法方面的判決無關。

很多人羨慕美國人第一時間能看到新鮮的美劇,其實在美國,對於聽證會的追捧一點也不亞於電視連續劇,捧著爆米花以看熱鬧的心態,看著提名人接受各種刁難和質問。說得好,給以掌聲,說得不好,吹口哨表示鄙視。一家老小有說有笑,和中國人看“宮斗大戲”的感覺是一樣樣的。

美國總統的權力有多大,可以“任人唯親”嗎?

任人唯親是所有人的第一選擇,即便是美國總統,也不例外。然而越是重要的崗位,越是要求更高,監督更加嚴格,所以即便是特朗普也不敢隨便將部長的職位給“自己人”,他的女兒,以及女婿都是以顧問的形式登上政治舞臺,雖然看似風格,實際上也就是個“秘書”的身份。可以建議,但沒有任何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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