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交10萬元買內部指標可以讀名校?29名家長被騙286萬元

優秀的師資力量、濃厚的學習氛圍、良好的校園秩序、開明的管理理念、開闊的人生眼界——這些 " 名校 " 標籤吸引著望子成龍的家長們。而本案被告人蔡某正是利用了 " 可憐天下父母心 " 來詐騙錢財。29 名面臨 " 小升初 " 的家長為了孩子上 " 名校 ",共計被蔡某詐騙 2868345 元。

蔡某系長沙思 *** 凸培訓學校員工,在長沙市雨花區廣益校區做招生市場推廣工作。

2019 年 3 月至 8 月,蔡某對培訓學生家長謊稱,自己能通過關係幫助學生進入 " 湖南廣益實驗中學 " 和 " 長沙南雅中學 " 就讀,需收取每人 7 萬元至 9 萬餘元不等的 " 好處費 " 及 17800 元 " 學費 "。為取得家長的信任,被告人蔡某還開具虛假的學費收據單,加蓋私刻的 " 湖南廣益實驗中學財務科 " 和 " 長沙南雅中學財務科 " 公章,並模仿學校財務人員簽字後交給家長。

可憐天下父母心,竟有 29 名 " 小升初 " 學生家長,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別向蔡某支付 60000 至 137800 元不等金額的 " 好處費 " 及 " 學費 ",共計向蔡某支付 2868345 元。

當庭宣判

庭審與判決

2020 年 4 月 17 日下午,雨花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由審判員陽勇、人民陪審員章海如、人民陪審員郭建湘組成合議庭,陽勇擔任審判長,依法審理蔡某犯詐騙罪一案。

本案當庭宣判:被告人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被告人蔡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陽勇法官警示

(一)家長要保持良好的心態,督促和引導孩子努力學習,通過公平競爭為自己贏得理想的學習環境。作為家長,切忌通過不正當途徑來達到上 " 名校 " 目的。

(二)各培訓機構應規範管理。本案中,蔡某系培訓機構員工,從事招生推廣工作,其工作崗位讓其行騙具有一定 " 迷惑 " 性,因而騙取了家長信任。

(三)年輕人應該遵紀守法、勤勞致富。本案被告人蔡某年僅 26 歲,因為自己一夜暴富的貪念,違法犯罪,短短三個月詐騙 2868345 元之巨,面臨的將是 12 年牢獄生涯,人生中最美好的黃金期將在鐵窗內度過,教訓慘痛。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激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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