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項責任制
01
建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專題研究部署,將校園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的重要一環抓緊抓實。
02
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責任制。督促學校健全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和人員的安全職責,責任到崗、任務到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03
設立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抽調1名市場監管人員全過程駐點監管,配合學校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每個崗位、每個環節從業人員的職責,確保採購、加工、消毒、留樣等關鍵環節安全可防可控。
04
實行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制。 嚴格落實“明廚亮灶”,規範食堂加工製作全過程控制,對學校食堂食品採購、清洗消毒、食品留樣、以及設施設備配備、操作流程、從業人員管理等各環節作出詳細規定,力求建立貫穿採購、貯存、加工製作、供應全過程的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05
建立學生食品安全反饋責任制。學生就餐後對食品質量、就餐環境等反饋制度,記錄就餐評價及意見建議,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督促並壓實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來源邯鄲新聞綜合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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