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也不是无敌的,蓝光和DVD的次世代大战

2002年2月19日,日立、LG、松下、先锋、飞利浦、三星、夏普、索尼和汤姆逊等9大家电业巨头联合宣布推出新一代高清光盘Blu-ray Disc。同年8月29日,东芝联合NEC向DVD论坛提交了新一代高清光盘规格,当时的名字为AOD,即HD DVD。

索尼也不是无敌的,蓝光和DVD的次世代大战

索尼也不是无敌的,蓝光和DVD的次世代大战

这种光盘标准之战,在家用电子产品的历史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很多人比较好奇的是,产品的标准为什么要如此大动干戈,由有关国际组织或者政府部门统一规定不就行了吗?

最初的电子产品,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能力设计制造的,因此某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只要被市场接纳,自动就可成为行业或者工业标准,其他企业一旦日后能够生产,也按此标准生产即可。但是这么做,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最初发明这种产品的企业未来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又可根据专利法的保护,禁止其他企业按照自己的标准生产,那么其他具备生产这种产品技术的企业又会另行设计一种产品的规格来规避专利技术的门槛。但是这么做的一个问题是,新的标准能否为市场所认同呢?随着技术的发展,各大企业在技术方面都有各自的强项,有时他们同时掌握了同一技术,并试图同时开发同一种产品。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赚取,因此,一种新标准的产品,是否被接受,就看用户是不是肯买你的东西。产品销量上去了,企业就可以盈利,就能生存下去,产品才有生产下去的必要,标准才能因此而确立。

最初的电子产品,由于技术上的优势,没有面临过这个问题,比如磁带录音机,就是索尼发明并为全世界所接受的,你再生产其他规格的录音机,市场也不会认同。同样的例子还有索尼和PHILIPS联合拥有的专利——CD机,那时候是一枝独秀,技术上无人能敌,自然没有标准之争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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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电视机,由于电视信号的传输要涉及到公共无线电频率的占用,因此电视机的传输标准由政府控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具体采用什么样的传输标准,同电视机的制造商没有任何关系,电视机的制造商只要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生产电视机就可以保障顾客能看到电视节目了,因此电视机的标准也没有发生由市场裁决的事情。但是录像机、DVD这类产品,不涉及公共频率和人身安全问题,任何厂家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标准,最终标准还是由市场来裁决。

我们都知道,在音频领域,最具革命性、最有影响力的两种产品:磁带录音机和CD都是索尼的大手笔。但是无可否认的是,磁带机无论在操作性和音质上,都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的需求了。而CD机缺乏录音的功能,在体积上也不占优势。因此,推出一种新的既能录音、又能播放音乐、体积更轻巧、播放更方便、采用数字技术的音乐播放产品是适合市场需求的。由于磁带本身机械结构的局限,此前一些数字微型录音机的尝试终因不被市场接受而淘汰出局。1991年,索尼公布了一种结合了磁带的可录制性、CD的高音质、可高速随机播放、快速查找、体积更小更薄的产品,那就是MD。但是也许是造化弄人,这个集中了这么多优点的产品,真的是生不逢时,在MD经过了市场培育期即将进入成熟期的时候,以电脑、网络为核心的数字娱乐时代的大潮也滚滚而来,把MD打了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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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没用过,就小时候听王力宏的歌里面出现过,叫永远的第一天

MD和磁带机、CD相似都是传统的电器产品,而MD的对手MP3已不像传统的电器了。任何一个产品都可分为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软件就是产品记录方式、编码方式、节目内容等,硬件就是音乐储存和播放的载体。磁带机、CD、载体都是固定的,前者是磁带,后者是光盘,MD也是这样,载体是一种直径只有64毫米的光磁材料。编码上,MD采用的是一种无损压缩方式ATRAC。从编码方式上看,MD遭遇到了MP3。MD的压缩虽然是无损的,保证了音质,但是人们对音质的要求也不是无限度的,也只是对模拟的音频所附带的噪音和复制后的损伤的不满。和MP3的长时间、大容量比起来,MD的音质似乎不是很重要了。MD的ATRAC只是一种专门的标准,而MP3则是开放的标准,编码、解码软件随处可下载,从VCD、DVD到电脑、笔记本和MP3/MP4播放器都可播放MP3内容。而MD只可在MD机上播放。MP3最大的优势还是可以在网络上随意传播,交流方便,软件操作简单,只要学会简单的电脑操作,都可以自己压缩、制作、编辑、下载,也可以录音,这些都是MD不具备的优势。硬件部分,MD只能存放在专门的MD盘上,而MP3可以存储在网络上,还可以存储在硬盘上,也可以刻录在光盘上,随着各种U盘,闪存的容量越来越大,体积越来越小,只有打火机大的体积完败MD。MP3不需要更换磁盘,实际上MP3也不像MD那样使用专门的磁盘,歌曲听够了,直接到网络或电脑中拷贝新内容就可以了。

索尼可能是对MD的自我感觉太良好了,对MP3根本不屑一顾,但是市场时无情的,MD在市场完败。

另一场标准大战的战场为DVD,索尼吸取了录像机大战中失败的教训,同光盘领域中拥有最核心技术的飞利浦联手,率先推出了视频光盘标准。用光盘发行电影实际上是电子消费领域的一场革命,光盘体积更小,播放更方便,并可在电脑上使用,具有互动功能,是横跨家电和IT的产品,应用范围要比录像机大的多。如果标准为索尼和飞利浦把持,将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一定会受到其他家电厂家的反击,这时候,是东芝首先站了出来,带头不买索尼的帐,提出新的标准同索尼标准相对垒。

东芝首先把眼光放在节目供应商上,它敏锐的意识到好莱坞的电影业的态度将是决定生死的关键因素。因此,东芝早在酝酿新格式时就秘密的开始了“拉票”活动,将时代华纳拉入阵营,组成了“东芝-华纳联盟”,事后表明华纳公司在拉票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东芝还暗中盯上了在消费电子领域中的另一位领军——松下公司。东芝和华纳公司纷纷致电邀请松下公司加入阵营。劝说其加入东芝—华纳联盟。松下做出了决定不久,先锋、日立、汤姆逊等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公司都加入了东芝—华纳阵营。

当经过这一系列软硬兼施的出击,东芝阵营公布了自己的方案,让索尼和飞利浦目瞪口呆。同时华纳凭借自己在电影界霸主的地位,联合好莱坞的电影业巨头们向索尼、飞利浦施压。知道离开好莱坞电影大片的支持注定要失败,在最后关头,索尼做出了重大的、关键性的让步。放弃了自己的光盘结构,同意采取东芝公司独具匠心且较为先进的双盘对接的光盘结构,而东芝公司则相应的在数据信号的调制、处理等部分技术向拥有丰富的CD生产、开发经验的飞利浦和索尼妥协。

至此,这场旷日持久且空前激烈的DVD规格大战算是告一段落。表面上看,东芝阵营在硬件上主导,索尼阵营在软件上主导,平分秋色。而实际上软件的重要性远不如硬件重要,复仇的种子已经深深的埋在了索尼的心里,而新一代高清DVD标准的制定,为索尼提供了一个反击的机会。

从技术角度讲,Blu-ray Disc绝对是先进的。无论是HD DVD还是Blu-ray Disc,都采用405nm蓝色激光,因此都可以称作是蓝光。蓝光并不是HD DVD和Blu-ray Disc的本质区别,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光盘的结构上。Blu-ray Disc是在1.

1mm厚德基板上覆盖0.1mm厚保护层的结构,通过使用厚度仅有0.1mm的保护层,可提高读取质量,增加记录密度,因此单层容量可达25GB,双层的达到50GB。而HD DVD仍采用DVD的结构,盘片由两张厚度为0.6mm的基板粘贴而成,其中保护层为0.6mm。容量为15~30GB,同Blu-ray Disc有较大差距。

索尼也不是无敌的,蓝光和DVD的次世代大战

那么,HD DVD凭什么挑战Blu-ray Disc呢?HD DVD手里的第一个武器是编码方式。索尼认为HD DVD单面15GB双面30GB的容量太小,如果按MPEG2中的1920*1080的HDTV标准衡量,码率应该在19Mbps以上。码率,就是每秒钟的数据量,同样的标准下码率越高,图像质量越好。不同标准时,同样地码率画质区别很大,MPEG2要求码率最高。如果使用MPEG2编码,码率在19Mpb时,一部133分支标准的好莱坞电影,需要22GB左右的容量,HD DVD单面只有15GB,显然还不能满足需要,而Blu-ray Disc最低也有25GB的容量,刚刚满足需要。但是数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HDTV算法H.264/MPEG-4 AVC和VC-1诞生了,压缩效率比MPEG2提高1倍,HD DVD的15GB容量已足够了。最有趣的时,迫于各方压力,Blu-ray Disc最终也将H.264和VC-1列入标准之中。而H.264已成为欧美高清广播的编码方式,开始普及。由于Blu-ray Disc对H.264和VC-1标准的准备不足,新发行的Blu-ray Disc电影仍采用MPEG2编码方式,而HD DVD已采用H.264和VC-1编码,经过比较,HD DVD画质明显胜出,Blu-ray Disc甚至不如网络上下载的高清节目效果好,有人甚至认为和DVD比差距不大。

HD DVD 的第二个武器是成本,可以同DVD保持兼容,可继续使用DVD生产线生产HD DVD,生产成本较低。同一条生产线生产HD DVD与DVD光盘的切换时间仅需5分钟,只需7秒即可生产一张HD DVD光盘。Blu-ray Disc的良品率也不如 HD DVD高,当时Blu-ray Disc压制的成本是HD DVD 的10倍,母版制作是HD DVD的5倍。

DVD、HD DVD或是Blu-ray Disc标准,都是由企业自己制定的,如果一个企业无法主导标准,就由几个企业联合起来。DVD标准由于一个企业无法主导,就成立了DVD论坛负责,DVD论坛并非如一些人想像的是国际标准组织,实际上就是一个企业联盟。

决定两大标准制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好莱坞七大巨头的态度,原本华纳是HD DVD最坚定的支持者,但是在200年10月一夕色变,华纳突然宣布同时支持Blu-ray Disc,使得7家电影公司中6家支持Blu-ray Disc,而只有3家支持HD DVD。导致这一剧变的关键因素是华纳公司态度的转变。

但是索尼让华纳作出这个决定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据传闻,促使华纳作出支持BD决定的关键因素是索尼承诺Blu-ray Disc在生产过程中复制成本超过HD DVD的部分,由索尼来买单,并在办税方面予以优惠,这就使得HD DVD在成本方面的优势遁于无形。索尼的让步还不简单的仅在金钱方面,华纳在同索尼的谈判中,还提出了另一个苛刻的条件,要求Blu-ray Disc对其标准进行部分修改。其中一条是新增加一种BD-9的标准,所为BD-9,就是常说的D9的DVD光盘,并采用现在的红光技术,通过高效率的压缩算法,如微软VC-1或H.264,容纳一部高清晰的影片。如此一来,Blu-ray Disc等于是彻底自我否定了所谓大容量的优势,肯定了HD DVD的方向是正确的。

如此看来,这次较量即使索尼能够取胜,也只能算是“惨胜”了。在DVD大战中,虽然索尼标准最后败给了东芝,但是在DVD专利里,索尼还可以占20%的专利,输的不是很难看。而这次,即使Blu-ray Disc最后击败HD DVD,在专利上,索尼的份额肯定不如DVD时高,在Blu-ray Disc中的作用都不可小觑,索尼这么做算是拼老本了,是不得已的做法。市场就这么残酷,谁赔得起,谁笑到最后。丛Blu-ray Disc成立那天起,东芝就处于被动局面,技术上HD DVD没有优势,东芝只能靠技术以外的其他因素同Blu-ray Disc抗衡。现住看,东芝的目的还是达到了,至少在牵制对手上,东芝是成功的,东芝让对手觉得痛苦不堪。

索尼的代价还不仅如此,为了让更多的家电巨头支持Blu-ray Disc,索尼承诺在次时代游戏机PS3上捆绑Blu-ray Disc。丛2000年开始索尼面临严重的业务衰退,2003年第一季度亏损大约10亿美元,2004年第一季度仅电视机业务就亏损101亿日元,PS系列游戏机成为支撑索尼利润的一个重要项目。索尼以PS3的前景作为赌注,来吸引各大巨头支持Blu-ray Disc,确有一定诱惑力,但是PS3并不需要Blu-ray Disc的大容量,PS3和Blu-ray Disc的捆绑,完全是为了Blu-ray Disc标准的推广,而为此索尼付出的代价也是沉重的。

PS3的对手X360已领先一年上市,刚上市的售价仅为299/399美元。为了能在这场较量中不被微软打败,索尼原计划制定与X360相当的价格。但是PS3同Blu-ray Disc捆绑,想要价格和X360相当则非常困难。X360采用的策略是可通过网络下载游戏,只搭载DVD-ROM,而HD DVD驱动器是外接的,可自由选择。Blu-ray Disc驱动器技术复杂,生产成本高昂。据国际知名财经机构美林银行预测,PS3的成本至少800美元。如此高的成本,如果价格定的比X360高,没有竞争力,如果接近,亏损巨大,不但索尼承受不起,而且由于PS3相对于播放器过低的价格,Blu-ray Disc阵营其他成员也颇有微辞。

而事实上,高清游戏节目也不需要Blu-ray Disc高达25GB的容量,PS3上市后有人已对《抵抗》中的内容进行了解析,发现游戏只有6GB多点,其他都是垃圾文件,DVD完全可满足需要。为了支持Blu-ray Disc二牺牲PS3,仅在到2007年3月结束的这个财年中,索尼就要为此付出2000亿日元的代价。索尼甚至为Demo下载对游戏开发商收费,以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高额利润。而且PS3上市后,索尼对游戏机部门的高层人士进行了调整,被称作PS之父的久多良木建明升暗降。

Blu-ray Disc对于索尼来说,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当华纳宣布同时支持Blu-ray Disc时,对于HD DVD是最艰难的时刻,这时微软公开站了出来力挺HD DVD,给东芝很大鼓舞,也使战局变得更加不可预测。微软俨然已经成为了HD DVD幕后强有力的推动者。

微软全力支持HD DVD,固然有HD DVD技术优势的原因,但是这并不是主要原因,微软作为一家以操作系统层次的原因。

微软对HD DVD最看中的就是支持iHD和MMC。iHD为互动式高解析度影音播放技术,是为了Vista平台的底层交互技术,将提供出众的交互性以方便用户通过家庭网络记录HDTV节目或在家庭网络中移动数字内容。而MMC就是强制性受控拷贝技术,允许用户合法的拷贝并通过家庭网络享受高清晰电影。显然微软有更高的战略布局。微软始终认为内容最终是摆脱光盘载体,通过网络来传送内容。在比尔·盖茨的眼里,将来的家庭娱乐是建立在电脑和网络所构成的这个大平台上的,根本不需要什么高清光盘和播放机。当时在美国IPTV很多已经用了微软的界面,视频传送也是VC-1.iHD其实不仅仅是交互层那么简单,微软的Vista平台有一套围绕iHD建立的扩展功能。所以iHD真正的意义 是要成为今后内容和用户直接的那个统一的交互界面。在微软眼里,HD DVD只不过是iHD扩大市场份额的一个工具而已。等到大多数用户习惯了iHD后,微软在内容投递的其他地方再推广iHD就要容易很多。微软甚至包藏祸心的想让用户全部通过微软的服务器下载电影,无论是用户还是电影公司都要向微软支付发行费用,这个巨大的预谋和它推销IE等采用的是一个策略,就是和OS捆绑,组合拳出击,等大家习惯了后,市场都是他的。而iHD并不会随着HD DVD的消亡而消逝,相反,操作系统和软件会永远存在下去。而且细看iHD的很多应用,其实已经有了网络下载内容的雏形,比如可以通过网络更新内容、音轨、字幕甚至菜单。

MMC方面,在美国加州,一群媒体和高科技公司已原则同意允许消费者合法拷贝下一代DVD内容,这些公司包括微软、迪士尼、英特尔、IBM、松下、华纳等,但是电影制片商起初应不是很赞同微软这个MMC的概念。微软是AACS的主要涉及人,AACS可提高加密强度,把版权保护范围扩展到了家用网络、数字电视和小型存储卡等产品,并可对破解进行有效的反制。微软成功说服了包括索尼等公司同意AAXA的这个MMC策略,并答应帮助好莱坞免费允许相关MMC认证服务器。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MMC认证服务器——AACS MMC政策——iHD交互节目——个人Vista MS DRM,形成了完整的一条内容传递链条。光盘在其中根本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目前虽然不可取代,但是条件一旦成熟,必然消失,只是个时间问题。一旦微软在这个市场上站住了脚,那么等到网络传送电影成为主流的时候,微软就彻底占据了制高点。而且就在PS3上市前夕,微软推出了高清下载服务,使这种这略看起来更清晰了。

由于Blu-ray Disc最初决定不支持MMC,可以说彻底打乱了微软的布局。由于权利金的问题,微软争执开发的Vista肯定不能兼容Blu-ray Disc,而且如果兼容Blu-ray Disc,还需要从操作系统底层写起,但是Vista已经基本完工了,不可能再做改变。这样如果Blu-ray Disc获胜,那么微软的Vista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主导市场,战略部署可能面临失败的命运。虽然之前迫于压力Blu-ray Disc接受MMC,但是为时已晚,已把微软逼迫到HD DVD阵营中。由于微软和索尼在MMC上的芥蒂,索然Vista在安全管理上对Blu-ray Disc与HD DVD都支持,但是对Blu-ray Disc的支持上肯定会有一些麻烦。

从另一个角度看,微软把索尼当成了一个战略对手,在微软的规划中,家庭娱乐的终端是X360或者HTPC(家庭影院电脑),并不采用光盘,而是直接从网络上下载。而索尼的战略是以PS3和家电为核心,两者完全是跑在两条道上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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