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早餐店同時漲價,監管部門:降回去

對於消費者來說,“物價”永遠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因為它直接決定著我們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模式。而近日,貴州省遵義市境內多家早餐店集體將原本8塊錢的早餐漲到10塊,這一事件再度引發輿論關注,同時這些經營者也因為“哄抬物價”而最終被監管部門約談。按理說,早餐店都做的都是“小本生意”,因為原材料價格上漲、或者是人力成本上升,將早餐漲個幾塊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有關部門為什麼會要求這些經營者把價格降回去呢?

多家早餐店同時漲價,監管部門:降回去

根據價格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些早餐店同時漲價,可見是有提前串通的。反壟斷法第13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但是反壟斷法的規定一般適用於比較大型的企業。如果說早餐店通過變更價格來實現“壟斷”的目的,似乎有一種誇張的感覺。

多家早餐店同時漲價,監管部門:降回去

雖然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看,更希望把早餐價格降回去,畢竟兩塊錢也是錢。但是換個角度思考,今年各地出現豬瘟、進而導致豬肉及其相關的替代物品(例如羊肉)成本上漲,經營者進行漲價,也並非沒有理由。同時價格法還規定,經營者有“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的權利。早餐店是自由競爭行業,早餐價格從來都是市場自行調節價格的,不存在、也不應該存在所謂的“政府指導價”。

多家早餐店同時漲價,監管部門:降回去

因此小編認為,相關部門應該努力保障平價豬肉的供給,這樣才能夠保護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價格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需求,如果經營者認為提高價格會導致自己喪失大量的客戶,那麼就不會輕易抬價。但是如果某個區域的所有商家“合謀”漲價,導致消費者無從選擇、只能被動接受,那就是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了。因此,小編支持有關部門的做法,集體哄抬物價的行為應該被打擊!大家有什麼觀點和想法呢?歡迎下方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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