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查处11起“黑广播”案件!济南文旅局没收违法设备

中宏网山东4月16日电 4月15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公布今年1至3月份所查处的11起“黑广播”案件。

2020年1月至3月,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历下区橛子山、佛慧山等处,先后查处11起无人值守的“黑广播”案件,累计查缴调频广播发射设备和信源11套。

这些非法设备利用广播专用频段内的发射频率,以广播方式向公众提供虚假药品及性药品销售广告,其行为属于侵占广播电视专用频率,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规定,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鉴于上述现场均无当事人,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已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的处罚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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