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式的鲍毓明之恶——《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原来,人对于他者的痛苦是毫无想象力的。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作者林奕含根据亲身经历书写了一个13岁少女被李国华利用老师这一职位的优势长期诱奸导致精神崩溃的故事。而后,作者仍然无法摆脱童年的巨大阴影,最终选择了自杀。


李国华式的鲍毓明之恶——《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补习班老师李国华决定诱奸房思琪,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实在是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整本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乐园、失乐园和复乐园。

年幼漂亮的房思琪骄傲自尊而又敏感懦弱,她生长在富足的家庭,拥有无忧无虑的生活、无话不说的知心好友怡婷以及亦师亦友的文学启蒙老师伊纹。她的未来是可想而知的明媚。然而,这一切的美好都因补习班语文名师李国华的搬家而变的戛然而止。

起初,迷恋文学的房思琪同样崇拜饱读诗书的李老师,她相信一个满腹经纶的男人,却没能料想到这斯只是一个把文学的圣洁当作自己无耻私欲通行证的斯文败类。自打电梯偶遇,李国华在一番对话后便决定开始狩猎思琪,直至把她骗进了他深渊般的公寓。他充分利用了自己好为人师的身份,利用了无知少女对文学的迷恋,利用了思琪的自尊,从而满足自己各种畸形的性幻想,还美名其曰为“这是老师爱你的方式,你懂吗?”

她不断的问,老师,你爱我吗。她强迫自己用“真爱”去说服自己,用文学中的肉身去覆盖她的不安,这样她才能暂时搁置在这段关系中的罪恶感。

于是施暴者成了理直气壮,受害者则背负上了道德的痛苦枷锁。

而思琪在这一步步的诱导中失去的不仅仅是身体,还有她的信仰,甚至是活下去的勇气。自尊心缝住了她的嘴,老师冠冕堂皇的说教赋予恶行爱的名义击垮了她的精神,被进入的身体放弃了抵抗的权利。

她试图过隐晦的告诉父母自己的遭遇,却因“小小年纪就这么骚”而闭口不谈,她也试图过告诉她的灵魂伙伴怡婷,但是小伙伴却认为她打破了自己对老师的幻想。思琪很苦恼也很难受,她很想找人倾诉,但是一次次的失败让这个秘密越来越难说出口了。她也想过去找伊纹,但是作为一个正在经历家暴同病相怜的姐姐,她也实在是不忍心了,只好将心事藏在日记,等待也许某天有人能够发现。

她深深的痛苦着,被自己的自尊心折磨,被老师的性侵折磨,被身边人不理解的折磨,以及被视而不见的折磨。那也许什么都记不起来,就任由自己的灵魂放空会不会就不再那么痛苦。于是,一次次,终于再最后一次放空自己后就再也没能回来。她终于疯了。

在小说的结尾,伊纹对怡婷说:

怡婷,你才十八岁,你有选择,你可以假装世界上没有人以强暴小女孩为乐;假装从来没有小女孩被强暴;假装思琪从不存在...你也可以选择经历所有思琪曾经感受过的痛楚,学习所有这些她为了抵御这些痛楚所付出的努力,从你们相处的时光,到你日记里读来的时光。

这些正如鲁迅所言“人类的悲欢其实并不相通,而我只觉得他们吵闹”。哪有那么多的感同身受,有的只是冷暖自知。思琪为了接受现实,她只好假装自己爱上了老师,用爱情的糖衣包裹这禽兽般的行径,或许能更好受一点。

而回归到题目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也显得如此讽刺。13岁少女和三十七岁的老男人,何来的初恋,何来的乐园。初恋乐园属于怡婷,属于千千万没有受过伤害的少女,却唯独不属于思琪。

作者林奕含说

我宁愿大家承认人间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我最讨厌人说经过痛苦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我好希望大家承认有些痛苦是毁灭的。我宁愿我是一个媚俗的人,我宁愿无知,也不想要看过世界的背面。

”我原谅他,是为了让我自己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是为了让更多的女孩活下去“


李国华式的鲍毓明之恶——《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有兴趣的可去B站看林奕含的访谈

而事实是,林奕含已不在,世上还有千千万万个李国华。

最近炒的沸沸扬扬的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一案与本书如出一辙。是否有隐情不论,但单把事实拎出来看就足以让人唏嘘。四十多岁的大律师鲍某某性侵十四岁养女李星星,方方面面都存在着绝对的悬殊。不论是学识阅历社会经验,还是年龄甚至是力量,这种差异绝对是压倒性的。


李国华式的鲍毓明之恶——《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他的恶在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客观的回顾一下事实,40多岁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与14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这是无论鲍某人如何洗脱养父女关系都无法洗白的事实。尽管法律规定,年满14岁的少女拥有性自主权,但是面对在这段关系里占据绝对优势和主导地位的鲍某,懵懂无知的李星星有能力或者说有意识行使自己的权利吗?

鲍某某为什么要收养孩子?身为律师明知不具备条件还要收养?更不能理解的是”反正都是一起生活“,收养关系和恋爱关系能一样吗?

他的恶在于实施了畸形的精神控制。

除了性侵外,他还强迫李星星观看各种影片,把自己畸形的性癖灌输给年幼无知的星星,告诉她别的家庭也都是这样;他多次威胁星星,”不能把事情说出去,不然别人就会说你不干净,会嘲笑讨厌你";他反复的给星星阐述“要说喜欢爸爸”,这种洗脑式的教育,对一个三观尚未形成的少女的人格是毁灭性的损伤,尤其是孤立无援缺乏亲情的李星星。

他的恶在于从来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恶。

承受不了的星星多次报案未果,直到这次自杀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从鲍某某只言片语的回应中,没有感受的一丁丁点的忏悔之意。当李星星的母亲称女儿被威胁,鲍某某跳出来说他们是胡编乱造,还表示“二人并非养父女关系”,那是否在他的世界观里,在非养父女关系中,年龄跨度高达37岁的与未成年人性行为就是合理且合法的了?甚至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表明将适当做些维权的工作,认为对方是恩将仇报。试想,能够大言不惭说出“我的女儿,未来的妻子”“等女儿到了年纪就结婚”这样的人是有多么的毫无廉耻!


李国华式的鲍毓明之恶——《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阴沟。

这一桩桩触目惊心的事实一次又一次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只希望这些声音能够引起我们的反思。为什么此类未成年人受到侵犯的事件层出不穷,是相关法律的不够完善还是社会给予的关注太少?仅仅只是谴责迫害者的恶是远远不够的。那么这些受过伤害的女孩又将何去何从呢?

我们何其幸运,能够看到这些新闻、这些书,不用经历,就看到了世界的背面。我们可以假装世界上只有马卡龙,手冲咖啡和进口文具,房思琪、李星星这样的人就从来没有存在过,可是你会不会偶尔也心有余悸,也许就是因为太多的沉默与默许,直至某天这件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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