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的騙局,家長孩子應當警惕!

信息時代爆炸的今天,對於足不出戶的我們便可隨時掌握欲知的各種信息。剛畢業的大學生的求職途經大致有兩種:一種是通過開放的校招通道 ,另一種 則是利用求職app如58同城、智聯招聘、boss直聘、中華英才網等軟件註冊個人信息完成整個求職過程。初入“江湖”,資歷經驗尚且不足的他們自然也成為了一些不法分子騙取的重點目標,今天盤點以下幾種騙局。

招聘中的騙局,家長孩子應當警惕!

招聘第一種:中介騙局。 這可能是很多人都遇到過的,也是最常見的。顧名思義就是騙取中介費以後以各種藉口說單位不要你之類的,你想拿回中介費也是難上加難,不要輕易去相信陌生人的一個承諾,謹記凡是招聘中以任何理由收取費用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招聘第二種:試用期騙局。 公司會給剛入職的人說試用期是一個月到六個月,一般都是會在你試用期快結束的時候給予開除,公司也會以試用期不合格不發任何工資。

招聘中的騙局,家長孩子應當警惕!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根據現行的法律和政策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要執行以下六點規定:

(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一方強行規定。

(2)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勞動合同在兩年以下的,應按合同期限的長短來確定試用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天。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可以在6個月內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招聘第三種:異地詐騙。 許多騙子利用軟件疏漏,冒充某些知名企業,招聘中給予應聘者較高的工資福利待遇(比如無試用期帶薪培訓,報銷一切車費,工資月薪上萬等),騙取應聘者去外地從而實施詐騙。

招聘中的騙局,家長孩子應當警惕!

在此,筆者建議:

NO.1 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謹慎,提高警惕。

NO.2 對於一切要收取費用的要堅決拒絕。

NO.3 在接到面試邀請後,應當利用網絡等工具查詢關於該公司各種資料來 瞭解該公司以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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