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宣讲活动现场。

红网时刻4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傅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广电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宣讲活动。

3月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爱国先后在省广电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驻局纪检监察组支部、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党委、省广电局机关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支部等单位,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规则》进行宣讲辅导,主要围绕中央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如何贯彻落实《规则》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

抓好学习宣传。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和局机关各支部、局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要求,通过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讲座、门户网站、微信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好《规则》。通过学习宣传,让省广电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基本掌握《规则》的相关内容,特别是第五章“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第七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八章“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重点,让广大干部职工明白如何依规依法举报。驻省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将采取调阅学习记录、组织随机测试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履好主体责任。省广电局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按照《规则》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规则》列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包括局党组在内的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开展两次“四不两直”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作用。

严格执行《规则》。为认真履行《规则》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学深悟透《规则》内容,将《规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量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推动派驻监督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检举举报平台,做好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内部移送、向上报送或者向下转送检举控告材料,对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的经综合分析、适当了解、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分类处置。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初信初访问题、重复访越级访难题,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下访常态化,努力将问题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优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对标对表《规则》精神,建立健全驻局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办法(暂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办法(暂行)》等制度,特别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实名检举控告的办理”“检举控告的办理时限”“运用信息化手段”“工作要求和责任”等条款作进一步明确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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