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一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查 丢了“饭碗”

近日,秦皇岛交警六大队边墙子中队联合治超、运管部门查获一名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心存侥幸的他,最后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4月14日晚,交警六大队边墙子中队联合治超、运管部门联合进行流动巡查整治,20点30分,在老龙头隧道出口处发现一辆由东向西大货车,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当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王某神色慌张,不时向两侧张望。民警在与其交谈过程中发现其口中有酒味,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据其交代,当天中午忍不住喝了点酒,之后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晚上开车上路没事了,没想到被抓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王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并处15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燕都融媒体记者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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