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深交所14日公告,擬對馮鑫給予通報批評,其作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期間,存在涉嫌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條和第3.2.2條規定的行為。深交所指出,因無法與馮鑫取得聯繫,現以公告形式向其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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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04:49:56 金融界
證券時報e公司訊,深交所14日公告,擬對馮鑫給予通報批評,其作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期間,存在涉嫌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條和第3.2.2條規定的行為。深交所指出,因無法與馮鑫取得聯繫,現以公告形式向其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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