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原陽縣陽光新城3號樓2單元5樓西戶樑建廠、楊美紅,如有線索請舉報!


家住原陽縣陽光新城3號樓2單元5樓西戶梁建廠、楊美紅,如有線索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梁建廠

身份證號碼:4107211972****3012

性別:男

年齡:47歲

住址:原陽縣陽光新城3號樓2單元5樓西戶


家住原陽縣陽光新城3號樓2單元5樓西戶梁建廠、楊美紅,如有線索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楊美紅

身份證號碼:4107251973****4249

性別:女

年齡:46歲

住址:原陽縣陽光新城3號樓2單元5樓西戶

執行案號:(2019)豫0725執136號

立案時間:2019年4月16日

執行法院:原陽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起訴被告梁建廠、楊美紅追償權糾紛一案,原陽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24日作出的(2017)豫0725民初3098號民判決書,判決:被告梁建廠、楊美紅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償還原告董海豔代為償還的現金65717元及利息;承擔本案受理費1443元。梁建廠、楊美紅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725民初3098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原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梁建廠、楊美紅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償還原告董海豔代為償還的現金65717元及利息;承擔本案受理費1443元;執行費907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如有線索請聯繫:主辦法官殷法官。電話號碼:0373--7580187,136735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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