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會軍單位行賄案已一審判決

近日,高郵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單位江蘇中允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被告人徐會軍涉嫌單位行賄一案,經高郵市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會軍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被告單位江蘇中允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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