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格尔木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为目标,构建特色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三农”工作新跨越。


格尔木市“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

以“乡村规划”为主线,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以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生态畜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等为主要抓手,协调推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农牧区绿色发展,全市农牧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坚持用乡村振兴战略统领新时代“三农”工作,加快推进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立足市情,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完成《格尔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征集梳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237项、计划总投资429亿元,印发实施《关于格尔木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


格尔木市“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

以“产业兴旺”为目标,加快乡村经济发展。2019年,格尔木市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建成枸杞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万亩,出口枸杞标准化生产基地1万亩,通过绿色枸杞认证1万亩,德国BCS有机枸杞认证1.5万亩,国内国外有机双认证0.3万亩,青海省著名枸杞商标2个。“格尔木蒙古羊”“唐古拉牦牛”“唐古拉藏羊”3个主要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鼓励引导枸杞加工企业进行提质扩能和技术改造,年制干加工能力达到5000吨,枸杞鸡养殖规模达到3万羽,枸杞花蜜产量突破50吨,枸杞茶、枸杞含片、枸杞饮料、枸杞饴糖等产品研发取得积极进展。规模化果蔬种植基地4个,2个蔬菜基地通过全省首批“菜篮子”生产基地省级认定。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力度,现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规范运行的农牧业合作社112家、家庭农场91家。同时,完成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省级示范社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个。


格尔木市“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

以“生态宜居”为重点,保障乡村人居环境。格尔木市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将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项资金250万元,30个村配置保洁队伍。顺利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全市排查1902个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按照“绿色有机优先,示范带动”的原则,落实枸杞、藜麦作物有机肥全替代化肥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3.4万亩。向农牧民群众免费发放苗木,完成绿色乡村绿化260.58亩,鼓励农牧民群众对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等零星地块进行全面绿化,全力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格尔木市“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


今年,格尔木市还将紧紧围绕“五个振兴”要求,认真按照省、州具体部署,科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重围绕“产业兴旺”要求,编制《格尔木市“十四五”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培育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产业,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拉长产业链接、要素链接和利益链接。实施“互联网+农业”,加快特色生物+扶贫产业园项目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着力解决乡村环境问题,打造宜居宜游的乡村环境。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党建、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民政、文体、法律等服务,切实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牢基层基础,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围绕“生活富裕”要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产业建设,辐射带动更多的农牧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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