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10年新增368棟違建 政府臨聘人員包庇涉黑團伙涉案33萬餘元

4月8日,上游新聞記者(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得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斌受賄、詐騙作出的二審刑事裁定書。

刑事裁定書顯示,王斌在2010年9月成為貴陽市南明區後巢鄉人民政府臨聘人員後,具體負責貴陽市南明區後巢鄉四方河村區域內違章建築的巡查、監控、登記時,收受他人賄賂,並在離職後繼續詐騙,涉案金額共計33.6萬元。

貴陽中院二審駁回了王斌的上訴,王斌因犯受賄罪、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二十萬五千元。

王斌案的查處,牽出了一個盤踞在貴陽多年的涉黑團伙。

贵阳10年新增368栋违建 政府临聘人员包庇涉黑团伙涉案33万余元

貴陽燈籠坡違建對高壓輸電鐵塔造成嚴重威脅。圖源於網絡

臨聘工作人員包庇違建受賄

貴陽市中院經審理查明,王斌系2010年9月貴陽市南明區後巢鄉人民政府統一招聘的臨聘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安排,王斌被聘用後被安排在鄉村管理辦控違隊工作,具體負責貴陽市南明區後巢鄉四方河村區域內違章建築的巡查、監控、登記及向鄉政府分管領導和區城管大隊上報違建巡查情況。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王斌受賄的犯罪事實發現,王斌作為臨時聘用的城管人員受賄、包庇違法建築修建的違法事實,都是圍繞一個叫做張豔的人進行的。

2011年6、7月,張豔邀請朋友梅某、肖某、徐某等人在貴陽市修建違法建築,由張豔提供土地並承諾只要其出面修就不會被拆除,張豔找到王斌稱其與朋友合夥在燈籠坡修建五棟違法建築,請王斌幫忙隱瞞不上報,並表示願意出錢感謝,王斌於是讓張豔拿10萬元好處費,張豔經與王斌求情,雙方約定每修一棟給予好處費15000元,其中面積較小的一棟給予好處費12000元。之後梅某、肖某等人通過張豔,共計送給王斌好處費72000元,王斌遂未將張豔等人修建違法建築之事予以上報。

2011年下半年,王斌在貴巡查中發現有人違規建房,經向關鍵人物張豔瞭解,是當地村民朱某的違規建房,其遂讓張豔向朱某收取兩萬元好處費,後張豔回覆稱朱某隻能給1.3萬元,王斌同意並收受朱某通過張豔送予的好處費13000元,王斌收下後未將朱書元修建違法建築之事予以上報。

貴陽中院認定,2010年10月至2011年期間,王斌利用其受委託巡查違章建築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自己單位同事易波、陶元軍、李想三人收受該區域內違法建築戶好處費共計27.8萬元,其中王斌共分得11.3萬元。

贵阳10年新增368栋违建 政府临聘人员包庇涉黑团伙涉案33万余元

涉黑團伙骨幹張豔由警方帶領指認現場。貴州電視臺截圖

大肆違建背後的涉黑團伙

上游新聞記者調查發現,給城管工作人員王斌輸送了大量金錢利益的張豔可謂是“大有來頭”。

據貴州電視臺報道,貴陽市南明區燈籠坡,是貴陽市的環城林帶,這裡曾經樹木蔥鬱,自然生態良好。十多年前,就有當地村民和打著移民搬遷旗號的外來人員,開始在這一帶毀林建房。當地政府發現燈籠坡違建猖獗的情況後,曾經多次組織力量集中拆違,但效果並不理想。

執法人員發現,在近十年裡,只要他們對燈籠坡的違法建築進行拆除時,幾乎都會出現一名婦女的身影,她就是領頭人張豔。貴陽警方在接到舉報後,成立了專案組,發現張豔不僅在當地大肆修建違建,還形成了以家族勢力為紐帶、盤踞在燈籠坡的一個黑社會組織。貴陽辦案民警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燈籠坡區域相當於一個獨立王國”。張豔在燈籠坡盤踞的十多年間,她帶領家族宗親在燈籠坡非法佔用國有林地修建違法建築,最終致使燈籠坡區域的違法建築多達368棟。

城管工作人員王斌從一名政府臨時聘用的工作人員,變成了張豔涉黑團伙的工具。

2012年2月,王斌從南明區後巢鄉的控違隊辭職,曾經的“合作伙伴”張豔也變成了自己的獵物。

貴陽中院二審認定,王斌離職後,燈籠坡的住戶任某、陳某等繼續修建違法建築,通過張豔找到王斌幫忙對其修建違法建築之事予以隱瞞不上報。王斌因吸毒為了籌集毒資,向張豔隱瞞其已經離職的真相,分別騙取違建當事人一萬到兩萬五千元不等,共計五萬八千元。

貴陽中院在二審判決中認為,王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貴陽市南明區燈籠坡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張豔及其他違法建築戶違法修建房屋提供庇護,單獨或夥同其他巡查人員收受賄賂款共計278000元,其個人所得賄賂款共計1813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王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共計58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當以受賄罪和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斌數罪併罰。貴陽中院維持了南明區法院以受賄罪、詐騙罪判處王斌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二十萬五千元的判決。

贵阳10年新增368栋违建 政府临聘人员包庇涉黑团伙涉案33万余元

2018年12月,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開庭審理張豔涉黑團伙一案。圖源/貴州交通廣播

涉黑團伙多名成員獲刑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王斌曾經包庇、收受賄賂的對象張豔,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據瞭解,張豔出生於貴州省織金縣。1993年,張豔曾因拐賣人口罪被貴州省大方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1年,因修建位於貴州省黔西縣、織金縣交界的洪家渡水利工程,張豔與父親張安仁、哥哥張青明被安置到貴陽市定居。

貴陽中院在2019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披露,張豔等9人因實施非法經營、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妨害公務、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非法財富,致使政府職能部門不能正常執法,基層組織無法進入該區域開展工作,形成對該區域的非法控制,嚴重破壞貴陽市環城林帶的自然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及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處張豔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被分別判處九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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