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交警一大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百吨王”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榆林市交警支队全市联合整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专项行动要求,榆林市交警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部署,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020年4月10日,榆林市交警一大队查获1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为了规范货运车驾驶人行为,净化道路通行秩序,降低货运车辆事故发生率,整治违法行为,特曝光如下:

榆林市交警一大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百吨王”

4月10日14时许,榆林市交警一大队鱼河县际执法站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涉嫌严重超载车辆正在24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民警接警后迅速调配警力展开巡查,并组织布控拦截,最终于242国道705KM处发现疑似超载的陕KF7xx8重型半挂牵引车,遂示意停车检查,经检查车辆行驶证与货运单,初步认定车辆涉嫌严重超载后带回鱼河运输检测站做进一步检测。经陕西省210国道鱼河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陕KF7xx8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测轴数6轴、实测总重129080KG、限重吨位49000KG、超限吨位80080KG、超限率163.43%。该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重量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拟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

通讯员: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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