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火情應當立即報警@許昌

發現火情,你會怎麼辦?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由於種種原因不及時報警,結果導致小火變成大火,造成更大的損失。昨日,許昌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員向記者介紹一起案例,提醒市民發現火情一定要及時報警。

這起火災發生在北京市朝陽區。3月30日7時8分,當地消防救援部門接到群眾報警後立即組織力量施救。8時11分,明火被撲滅。此次火災過火面積為100餘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消防員事後調查發現,此次火災發生的原因是電子設備出現故障導致電線短路,引燃周邊可燃物。自當日6時50分前起火到報警,間隔超過18分鐘。其間,倉庫庫管人員自行滅火卻沒有報警,導致錯過了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最終,當地消防救援部門聯合當地公安機關,依法將3名責任人拘留,對相關個人和單位罰款15萬元。

這起火災之所以造成嚴重的後果,根本原因是報警晚。據消防員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發現火情後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嚴禁謊報火警。

發現火情及時報警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許昌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員提醒市民,遇到火情時一定要保持冷靜,把握好報警時機。如果火勢不大,市民可以自行撲救。如果滅不了火,市民應該立即撥打119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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