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質”字,兼談“出疆載質”中“質”字的釋義問題

質"字,有學者說最初見於戰國文字,其實在西周晚期的金文中就已經出現該字,見於井人鍾,該鐘有"克質氒德"的銘文。只不過,"質"字是作為"哲"的假借字出現的,因"質""哲"同是照母,而且韻部亦近。"質"字究竟作何解呢?今天我們就來跟大家探討一下。

"質"字的形體分析

按照慣例,我們依然先從字形分析"質"字,依形溯其本義。

"質"字金文、篆書字形如下:

釋“質”字,兼談“出疆載質”中“質”字的釋義問題

金文“質”字

釋“質”字,兼談“出疆載質”中“質”字的釋義問題

篆書“質”字

從形體可見,"質"字呈現上下結構,上為二斤即"斦"(金文形體並不明晰),下為"貝。但金文"質"字亦有二斤分開,呈左右分佈之形,為"斤貝"+"斤"的結構。有人把左部“上斤下貝”看為"上人下貝"之形,因為"斤"字的形體恰似"人"字形。於是,有些學者便依照此字形進行解說,認為"質"字左部為一個有錢人,右邊的"斤"為斧頭,斧頭代表武力。由此便得出結論"質"字為會意字,其本義是憑藉武力劫持有錢人,並以該人為抵押,向其家人索求贖金。

此種說法,曲解了"質"字之形體,其實"質"字從貝,從斦。《說文解字》對該字的闡釋還是比較可信的,《說文》曰:"質,以物相贅。從貝,從斦。闕。"那什麼是"贅"呢?《說文》:"贅,以物質錢。"段注:"以物質錢,若今人之抵押也。"從形體和字典說解可知,"質"字的本義當為抵押,抵押最初為物品,後來"人"也可抵押,今所謂"人質"亦是也。

那麼"質"字上的"斦"是什麼呢?

"斦"為二斤,其音也讀為zhì,《說文》:"斦,二斤也。闕。"《說文》未對意義進行解釋,許慎認為意義不明。"斤"古為斧頭,甲骨文為象形字。斧頭在遠古之時,是極為重要的生產工具,是狩獵甚至戰爭中較為常用的武器,為權力和男性的象徵。斧頭的這種象徵意義,我們還可以從"父"與"王"字上看出。“父”與“王”皆與"斧頭"有關,"父"與"斧"同源,形似以手持斧,以此代表從事勞動的勞動力,"父"由指稱男子後引申發展指稱"父親"。"王"字甲骨文亦像斧鉞之形,以此指稱最高統治者。

釋“質”字,兼談“出疆載質”中“質”字的釋義問題

“斤”為斧頭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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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為斧鉞之形

如此可知,古人採用普遍認為具有重要用途和權力象徵的"斤"為"質"的對象,是很容易讓人理解和接受的。那麼,為什麼採用二"斤"而非一"斤"呢?其實,這也不難解釋,抵押是雙方的事情,非單方面所為,採用二"斤"作為"質"字的構形就是為了突出"質"字的意義內涵。

"質"與"贅"的音義淵源

既然《說文》在對"質"字的闡釋提到了"贅",那麼我們不妨把二者做一下簡單的辨析和比對。

從語音上講,二者上古同屬章母,而且二者均為入聲,"質""贅"分別為質部和月部,可旁轉。

"質"字本義為抵押,從上文中的字形分析可知這種抵押更突出相互性,強調"質"這一行為的雙方性。因此,在古文獻中說到"質"的對象為"人"時,其相互性非常明顯,如《戰國策·秦策二》:"齊懼,令田章以陽武合於趙,而以順子為質。"春秋戰國之時,以人作為擔保的現象屢見不鮮,好像一下子成了那個時代一道亮麗的風景。

"贅"字最早見於戰國文字,《說文》曰:"贅,以物質錢。從敖貝。敖者,猶放;貝,當復取之也。"

"質"與"贅"的區別在於:目的不同。"質"之抵押目的並不是為了得到錢,而是為了某種特殊的目的。比如,春秋初年周與強盛起來的鄭國交換質子的做法,其目的就是約束雙方之間的關係,雙方各有對方的質子,誰也不敢輕舉妄動。"贅"則不同了,這種抵押則是為了補償接濟自己一方。《漢書·嚴助傳》:"數年歲比不登,民待賣爵贅子,以接衣食。"文中"贅子"即是說百姓把孩子抵押給別人,以此避免未來衣食之不濟。由"贅子"又出現了"贅婿","贅婿"便是因為男方家裡貧窮而無法支撐起娶妻費用而出現的一種情況。男方後來進入女方家便稱之為"出贅",對女方家庭來說則稱之為"入贅"。

"質"的意義發展演變

上文我們從字形分析了"質"字的基本意義,最初"質"為指稱抵押物品的一種行為,後來由抵押物品擴展為人質。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人質"也是從這裡來的,"人質"的釋義如下:

古指一國為保證履行某種條約或諾言而派遣到對方國內作抵押的人(一般是國君的兒子、親屬或重臣)。後泛指為迫使對方履行諾言或接受某項條件而扣留或劫持的對方人員。

"質"字意義不斷從具象義向抽象義發展,這也是詞義發展的一般路徑。"質"最初不論指稱行為,還是物品或人,都是具象義,這是很容易理解和想象的。

馬菁嶼(參1)對"質"字意義的演變分析非常具有參考價值,作者把"質"字意義的發展演變分為兩個路徑,一個是以"物"為中心的路徑,另一個是以"贅"為中心的路徑,二者並行發展。

釋“質”字,兼談“出疆載質”中“質”字的釋義問題

“質”字的發展路徑1(參1)

釋“質”字,兼談“出疆載質”中“質”字的釋義問題

“質”字的發展路徑2(參1)

詞義的引申往往會呈現出鏈條式和輻射式的發展模式。鏈條式發展是按照本義、直接引申義、間接引申義這樣一個順序來發展的,具有一定的先後順序,形如機器的鏈條環環相扣。如果詞義的引申義都是從本義發展而來,且呈現出並列關係,那麼這種意義相對於本義就呈現出向四周輻射的形態。

以上對詞義演變發展模式的闡述雖較為抽象,但是如果稍微認真分析就會豁然開朗,給人一種順藤摸瓜和立中心而環顧四周的感覺。

從上圖可知,"質"字在並行的兩條路徑上引申出的意義具有同步性。以具象的"物"為義位衍生點產生的引申義包括被抵押的人或物、事物、形體、本質……等;以"贅"為衍生背景產生的引申義包括盟約、契券、誠信、真實……等等。通過對"質"字的意義的分析,我們基本明確"質"字在其所構成的複合詞中的意義。比如"人質""質問""質對"等詞語中的"質",其意義分別是抵押、對證等義。

"出疆載質"中"質"字的意義商榷

《孟子·滕文公》有這樣一段話:

周霄問曰:"古之君子仕乎?"  孟子曰:"仕。傳曰:'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公明儀曰:'古之人三月無君,則吊。'"  ……

"出疆必載質,何也?"  曰:"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農夫豈為出疆舍其耒耜哉?"

其譯文如下:

周霄問道:"古代的君子做官嗎?"孟子回答說:"做官。《傳記》上說:'孔子要是三個月沒有君主任用他,就焦急不安;離開一個國家,一定要帶著見面禮(以便和別國國君見面)。'公明儀也說:'古代的人三個月沒有君主任用,就要去安慰他。'"

……

周霄又問:"離開國界一定要帶上見面禮,又是什麼意思呢?"孟子答曰:"士之為官,就好像農民耕田;農民難道因為離開國界便捨棄他的農具嗎?"

該短文中,多數學者都認為"質"通"贄",為見面禮之意。按照此種釋義邏輯,後人多數很難理解此種說法,特別是參照下文"'出疆必載質,何也?'曰'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農夫豈為出疆舍其耒耜哉?'",更是讓人費解。此處"質"與"耒耜"相對舉,如此說"質"對於士正如"耒耜"於農夫,一般的見面禮於士的作用如何能跟“耒耜”於農夫的重要作用相比呢?因此,"質"只是簡單地認為通"贄",意為古人初次見到君長時所貢獻的禮物,這樣解釋未免過於武斷草率。

為了嘗試解決這一釋義問題,我們不妨從"質"字的意義出發來嘗試解說。"質"字的本義為抵押,後來又引申為盟約、誠信之意,春秋戰國時期像孔子一樣的士大夫,除了為學,他們還不斷追求為仕,因此《滕文公》才有"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之說。"質"在此文中作盟書講更為妥帖,春秋戰國時期又稱"盟書"為"載書",為記載盟誓各方締約內容的文書材料,締結書的雙方可以是天子與諸侯、諸侯之間,也可以是諸侯與卿大夫之間。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侯馬盟書。

在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比較盛行的"委質為臣"制度,這種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確立君主和君臣之間的關係。當時,凡是要投身為臣必須要做的事就是委質,且書名於策。《國語·晉語九》:"委質為臣,無有二心。委質而策死,古之法也。君有烈名,臣無叛質",在這種"委質為臣"的制度下產生了"士為知己者死"的精神。

為何說"質"就是盟書呢?1965年發現的侯馬盟書,其中有75篇"委質"類的盟辭,而且盟辭的格式完全相同(參2),均採用"某"+"自質於君所"的形式。侯馬盟書中有一盟書辭例如下(參3):

自今以往達事其主,敢不歆歆焉判其腹心,各哲其德,以校主福者,晉公大冢諦極視之,麻夷非是。

以上盟辭便是請先祖的在天之靈監督,若背信棄義便會遭到滅頂之災。為了更好地約束雙方履行盟約,有的除了盟辭之外還要交換人質。

因此,"載質"中"質"之意義仍然是從"質"的本義"抵押"中引申而來的。"質"武斷地釋為"初次見到君長時所貢獻的禮物",顯然不妥,而釋為"盟書"更為妥帖,以"質"(盟書)證明自己的身份和品質,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新見國君的信任。


參考文獻:

1.馬菁嶼,《從“質”字的訓釋結構看詞義演變規律》,《漢藏語學報》,第10期,第229頁。

2.張頷、陶正剛、張守中《侯馬盟書》,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76-295頁。

3.謝乃和著,《古代社會與政治》,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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