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個之前做開發樓盤的開發商老闆聊天。
他第一個項目就用了二十萬,一年賺了五百萬。
他之前是做建築的,長期給開發商墊資做工程。
後來他自己一想,天天給開發商墊資做工程,還不如自己搞開發。
他在零七年的時候 ,就自己搞開發了。
那時候拿地不要太簡單,只要先交二十萬的土地保證金,就可以把地拿下來,並且不用過多久二十保證金就能退回來了,等於沒拿錢。
地拿下來後,然後再找建築商墊資建樓,預售下來後,直接開賣。
賣完樓盤,再把建築商等的費用結掉了,再把土地出讓金付完,再付掉一些稅費和雜費,剩下的就是淨賺的了。
這老闆第一個項目,就用了二十萬,一年後項目結束,賺了五百萬。
後期,這老闆一直做一些小的樓盤,前兩年因為資金的問題,樓盤爛尾了,到現在還沒翻身。
十幾年前,隨便開發一個樓盤,都能賺到很多錢。
今年開始不行了,特別是疫情之後,小房企倒閉的比比皆是,現在就是大魚吃小魚的時候,小房企稍微不慎,就是倒閉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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