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手掌究竟因何骨折?

“這個骨折有點不太對勁!”荊州市檢察院法醫羅兆勇在審查楊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的鑑定意見時,看到送審的X線片截圖,對被害人李某的右手掌骨骨折形成原因產生了疑問。隨後,他又仔細查閱了被害人的病歷資料、被害人的陳述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證據材料。

據瞭解

2019年10月25日晚,楊某在荊州市沙市區一餐飲店內因口角與李某發生糾紛,繼而引發肢體衝突。在衝突過程中李某將楊某打倒後被他人勸走,楊某在極其氣憤的情況下從店內操作間拿出一把菜刀追砍李某,砍傷李某全身多處。

經公安機關委託,某司法鑑定中心對李某進行了損傷程度鑑定。該鑑定中心依據李某右手第5掌骨遠端骨折,兩斷端錯位並掌指關節脫位的損傷表現,評定其為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偵查機關以此鑑定意見為依據,對楊某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並以涉嫌故意傷害為由提請沙市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楊某。

被害人手掌究竟因何骨折?

被害人手掌究竟因何骨折?

羅兆勇對沙市區檢察院委託送審的案件進行專業性證據審查,結合案情,綜合分析認為:李某於2019年10月25日主要損傷為右手第5掌骨遠端骨折,骨折斷端錯位,骨折部位遠端向掌側移位,向手背側成角,為縱向受力形成,骨折部位、形態及受力方向符合“拳擊手骨折”特點。

結合被害人的陳述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雙方在徒手互毆時,犯罪嫌疑人楊某一直處於弱勢捱打一方,打鬥中李某有將楊某按在地上,用右拳多次擊打對方頭部的過程,且打鬥全程犯罪嫌疑人楊某並沒有擊打過李某右手。故認為,李某右手第5掌骨遠端骨折為擊打楊某時造成,而並非楊某擊打所致。而原鑑定意見並未將李某右手第5掌骨遠端骨的損傷成因這一影響案件性質的關鍵點進行說明,嚴重影響了偵查機關的判斷。

他將這一審查意見反饋給了沙市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檢察官給予採納,認為楊某之行為不符合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決定不批准逮捕楊某,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決定撤銷該案,並釋放已經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楊某。

在司法辦案中,涉及法醫學技術性證據的審查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往往是檢察官審查證據時的重點,也是難點。法醫作為為檢察官提供智力支持的專業人員,能夠很好的幫助檢察官解難提效避錯。2019年,荊州檢察機關技術部門共辦理涉及法醫類的技術性證據審查案件1572件,發現其中18件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和問題,小的瑕疵影響到了證據的嚴謹性、科學性,大的問題直接改變了案件性質,可能造成錯案。檢察機關法醫擔當著技術性證據“把關人”的角色,為案件的高質量辦理髮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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