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调研安宁市食盐生产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盐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保障食盐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合格盐、放心盐”,4月10日,云南省、昆明市局对昆明市食盐生产企业云南盐化昆明盐矿开展调研检查。

调研组一行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局《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求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二是要求企业实施从原材料到成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盐产品质量。三是要求企业建立完整真实的生产、销售、召回等记录,确保产品全程可追溯。四是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力保障食盐质量可控,坚决杜绝群体群伤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无小事,要管好“盐”必须加一点“严”。下一步,安宁市局将持续开展食盐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专项整治,推进食盐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以多种手段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规范、企业诚信、公众参与有机结合的食盐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安宁市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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