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引发事故,谁买单?

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而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主力军”: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状况不仅代表着城市的面貌,也极大的影响着交通事故率的高低。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上高架桥走地下通道,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护栏等行为一直屡禁不绝,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令人痛心,给交通秩序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影响。

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治理行人、非机动车的招数也是层出不穷,无奈还是收效甚微,事故数量还是居高不下!

对于太原市而言,内地省会城市,从2018年5月7日起,全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对提交的证明、凭证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重剑之下,一个多月后,“曝光屏”在太原市街头陆续“亮相”。这意味着,太原市首套人脸比对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有所升级。 “曝光屏”其实就是可以呈现行人在路口闯红灯画面的显示屏。

处罚标准

非机动车

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照交警指挥通行、违反规定载人、在人行横道和人行道上骑行、越线停车、停放时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罚款20元

行人

  •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罚款50元
  • 在车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罚款10元
  • 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照交警指挥通行,罚款5元。


聊一聊,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引发事故,谁买单?


但是,问题来了,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损失谁承担?

随着近年来,各地涉及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仍然频发,主要是因为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都很淡薄,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了也不用负责,甚至还可以获得赔偿。

交警说: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谁违反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另外,如果双方都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相应责任。

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未赔付的典型案例

2018年6月19日早上8点20分左右,徐某驾驶着小货车在通过浙江磐安螺山路附近的斑马线时,被一辆电动车撞上了车尾。

聊一聊,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引发事故,谁买单?


民警查看了事故现场监控,监控画面清晰地显示,当时厉某骑着电动车行驶在道路中间,一开始是在货车左后方行驶,快接近斑马线时,厉某前方的一辆白色轿车停车礼让行人,她便往右拐了一下,紧跟在货车后方。交警对责任的认定:厉某在本次事故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且骑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说明机动车在为了避让而产生不必要的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的前提下,与非机动车发生了碰撞,那么该事故就应当由非机动车车主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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