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以承包工程為誘餌設局詐騙他人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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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以承包工程為誘餌設局詐騙他人4.8萬元!

近日,港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被告人李某慶提起公訴。

案件回顧

2018年7月24日,被告人李某慶與潘某建(已判決)、陳某(已判決)、楊某祥(已判決)共4人一起,為了搞點錢花,經過事先密謀,決定以介紹工程為由,物色承包商實施詐騙。其中被告人李某慶扮演項目施工方,潘某建扮演項目包工頭,陳某扮演項目監理,楊某祥扮演單位領導。四人經過事先踩點,決定以貴港市港南區江南城區一在建施工項目為誘餌,聯繫上受害人舒某元,謊稱有個幾十萬平方米的大工程可以介紹,受害人舒某元十分感興趣,就約好時間到貴港參觀項目。

4人以承包工程為誘餌設局詐騙他人4.8萬元!

2018年7月26日,李某慶等四人帶受害人舒某元到工地上參觀,舒某元對這個項目很心動,潘某建就暗示舒某元如果想拿下這個項目,可以向李某慶扮演的項目施工方和楊某祥扮演的單位領導示好。於是舒某元提出請四人吃個飯,還讓司機去買了好煙好酒送給他們。吃完飯後,潘某建提出打麻將作為娛樂,於是舒某元讓司機和李某慶、陳某、楊某祥一起打麻將,並故意輸錢給李某慶等人,共計1.8萬元人民幣。


4人以承包工程為誘餌設局詐騙他人4.8萬元!


2018年7月28日,梁某建以自己的母親病重為由,找受害人舒某元借錢。舒某元對梁某建很是信任,於是借了3萬元給他。到了8月3日,被告人李某慶找舒某元借錢,舒某元開始起疑心,再打電話聯繫李某慶等人時,發現聯繫不上,這才意識到上當受騙。

4人以承包工程為誘餌設局詐騙他人4.8萬元!

經審查,2018年7月26日,被告人李某慶夥同潘某建(已判決)、陳某(已判決)、楊某祥(已判決)四人在騙取受害人舒某元的信任後,帶其到貴港市港南區江南大道某在建施工項目參觀,後帶其來到某飯館進行打麻將賭博,暗示舒某元故意輸錢好獲得該項目,共計輸了1.8萬元人民幣,過兩天後潘某建又以其母親生病急需錢為由騙取舒某元3萬元人民幣,一共騙取舒某元4.8萬元人民幣,其後四人平分詐騙所得。

港南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李某慶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對被告人李某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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