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人民检察院〡检察长带头办案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零距离”依法监督!

2020年4月8日上午,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11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带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伟民以及部分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特别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侦查机关承办人、律师代表也参与此次会议。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〡检察长带头办案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零距离”依法监督!

会议现场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〡检察长带头办案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零距离”依法监督!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参会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伟民主持,各个承办人汇报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理建议后,各拟被不起诉人发言,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认真悔罪,希望检察机关给予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律师代表也分别发表了意见。人民监督员在对案件情况进行提问后进行认真评议,均同意我院对11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〡检察长带头办案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零距离”依法监督!

副检察长李伟民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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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人民检察院〡检察长带头办案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零距离”依法监督!

各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理建议

此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我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并且在工作中探索创新,在决定作相对不起诉的同时,向侦查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对各个拟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建议对各拟被不起诉人进行志愿交通协管员培训上岗,加强对各拟被不起诉人的警示教育,增强执法办案效果。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〡检察长带头办案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零距离”依法监督!

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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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发表意见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是“监督者”的角色,那么检察机关在依法监督其他权力的同时,谁又来监督检察机关呢?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能促使检察官更加注重办案程序的规范,更加注重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自身也是一种促进,可以倒逼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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